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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电子书版权纠纷频发凸显立法滞后

来源:检察日报 更新日期:2011-03-15 作者:佚名

    7月份以来,有关亚马逊电子阅读器Kindle是否要进入国内市场的猜测就一直不断,与此同时,汉王“电纸书”持续热卖,盛大也即将推出新产品“锦书”加入争夺热潮……

    有混战就会有纠葛,有关电子书的版权问题及由此引发的官司频频引人关注。一边是弥漫在各大电子厂商间的硝烟,他们为了争夺日益兴起的电子阅读器市场,群雄逐鹿;一边,各大电子阅读器生产商与传统出版社、作者之间的战火也在不停燃烧。“剪不断,理还乱”的电子书版权问题,被有人形象地比喻为一本“糊涂账”。

    问题在哪?

    电子书即人们所阅读的数字化出版物。区别于以纸张为载体的传统出版物,它利用计算机技术将一定的文字、图片、声音、影像等信息,通过数码方式记录在以光、电、磁为介质的设备中,借助于特定的设备来读取、复制、传输。提到电子书,一般包含两种含义:一是指“e-book,主要是以特殊的格式制作而成,可在有线或无线网络上传播的图书;一指专门阅读电子书的掌上阅读器。电子书通俗来讲就是“电子书籍”,而“电纸书”就是指电子阅读器。

    近几年来,世界各国的电子书出版业都呈快速增长态势,截至目前,我国电子书出版总量已经超过美国跃居世界第一位。2009年,我国电子书收入已达14亿元。但电子书取得长足发展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出现了许多版权保护方面的问题。

    据报道,2009年12月11日,因广州市花季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投诉广州得翔科技有限公司和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侵犯其著作权,广州市版权局、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会同广州市公安局、工商局的执法人员,在天河一带的电脑城的3个销售点共查扣了26部涉嫌盗版的“汉王电纸书阅读器”。

    作为国内生产和销售电子书的龙头企业汉王科技来说,盈利的同时可谓麻烦不断。2010年6月30日,中华书局起诉汉王科技公司侵权一案在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开庭。中华书局表示,“汉王电纸书D20国学版”擅自收入其享有著作权的点校本“二十四史”和《清史稿》,因而起诉汉王公司并索赔91万余元。此案引发的有关电子书的版权问题引起了出版界、学术界和法律界的广泛关注。

    无独有偶。全球最大的电子书出版商美国亚马逊公司的Kindle电子书阅读器虽累计销售已超过50万部,可2009年7月,亚马逊在未经用户知晓的情况下,从Kindle用户设备中远程同步删除了乔治·奥威尔的小说《1984》。因为提供书籍的数字出版社MobileReference并没有这本书的授权,尽管亚马逊在删除的同时进行了退款,且此后亚马逊CEO杰夫·贝索斯特意在Kindle论坛上撰文道歉,表示强硬删书的解决方法不仅愚蠢且过于轻率,并承诺类似情况不会再度发生,但这一事件依然令人深思电子书版权的相关问题。

    技术解决?

    而相较于传统阅读方式,电子阅读的兴起,使绝大部分网络文学作品可以在网上免费阅读,读者也逐渐形成了“网上看书不花钱”的意识和习惯,电子书的版权保护面临着一个非常不利的环境。记者在搜索引擎中输入“电子书下载”几个关键字,即可看到众多的网站都提供电子书下载,其中,绝大多数网站只需注册后即可免费下载,而这些提供电子书下载的网站却往往并不拥有版权。所以一直以来,电子书的盗版问题一直令图书作者和出版社头疼不已。

    “互联网基本上是免费的午餐,大家从互联网上获取信息不习惯付费,这主要是因为互联网具有开源性和开放性特征。如果在互联网上以DRM方式对信息加密,相信将丧失绝大部分对此信息感兴趣的读者,除非像学术期刊那样具有非常强的独占和需求性的内容。但学术期刊,与互联网上的海量信息相比,毕竟是极少数;另外,互联网是用户在创造内容,因此也决定了信息本身的开放性。”中国出版科学研究所数字出版研究室主任张立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

    “与互联网不同,电子书由于依靠移动终端进行阅读,它更加个性化,更易于以专有格式或DRM方式对内容进行保护。只有对内容进行了一定的保护,才能免受盗版之害,才能充分保障原创者的权利。因此我个人认为,电子书易于利用技术手段进行版权保护。”

    1999年,以数字版权保护(DRM)为核心的电子书技术,被评为当年度世界十大科技成果之一。美国畅销小说作家斯蒂芬·金在2000年3月14日发表了第一本只出电子书不出印刷版本的《RidiidingtheBullet》。到如今,出版电子书的出版社和销售电子书的网站呈现持续增长态势,电子书产业正在飞速发展。

    数字版权保护技术专家周劲表示,数字版权保护是电子书出版中最重要的技术基础,只有通过它,电子书的作者和出版社才能得到相应的收益,电子书销售数量才可计数。电子书销售网站能从出版社得到电子书的销售许可,读者通过网上支付购买电子书。出版社也可以把电子书通过销售渠道卖给图书馆,图书馆购买电子书就像购买纸书一样,按复本数购买,对读者提供借阅的服务。

    数字版权保护技术的目的是保护数字内容的版权,从技术上防止数字内容的非法复制,最终用户必须得到授权后才能使用数字内容。对于电子书的数字版权保护技术,周劲认为需要解决以下几方面的问题:通过加密等技术保证电子书的安全性、对电子书进行合理的授权后才能阅读、电子书不能被非法拷贝、电子书的内容不能被随便修改、电子书在流通过程中应该是可计数的。

    “通过一些电子版权保护技术,或许可以缓解盗版问题的发生,但盗版商为了牟取商业利益,攻克技术障碍并非难事。版权毕竟是图书作者与出版社的核心利益,电子书网站通过他们获得电子出版物授权才是正道。”周劲说。

    版权协议?

    有网络文学“旗手”称号的盛大文学近些年来因为电子书的版权问题叫苦不迭。为了有效防范版权问题,他们采取了签约作者的方式。起点中文网通过与一些知名网络写手签约,买断了作者的版权,并与作者共享收入。据了解,签约作者的作品即时在起点中文网上进行发布和销售,在该网上,作品作者的收入按月计算,版税是用户费的50%至70%,比传统版税高很多。这一模式不仅使优秀作品大量涌现,还化解了版权纷争。“买断”作者的方式固然值得借鉴,但目前的电子书作品毕竟以网络文学为主,而网络文学的内容生产者就是众多网络写手,这与传统出版物有所区别。传统出版社所出版的纸质图书若要变成电子书,须经历“图书电子化”的过程,而这个过程如果没有获得版权所有者的授权,将构成侵权,谷歌数字图书馆去年在中国经历的“侵权门”就是最好的例证。

    “我理解的电子书版权,可能就包含两方面内容:一个是前面提到的技术解决方案,另一个就是版权协议。”张立对记者详细解释,“这个协议就是电子书企业与著作权人或出版单位签署的法律意义上的版权协议。这里面有一些复杂的原因,一方面,出版单位早期的作品可能因数字版权概念尚未出现而存在的模糊状况,另一方面,可能存在数字版权概念出现后,出版单位在与作者签署出版合同时,作者没有向出版单位授予数字版权。以上两种情况,在电子阅读器提供商与出版单位签署电子书内容预装或下载协议时,可能都会遇到触犯版权所有者利益的情况。”

    “在我国,电子阅读器生产企业,不具有出版资质,因此他们不可以与著作权人直接签署出版合同,他们必须通过正规的出版单位进行作品的发布。因此,数字版权本身,确实是电子书生产企业所面临的一个新的问题。”张立如是说。

    怎样规范?

    2005年5月30日,我国第一部网络著作权行政管理规章《互联网著作权行政保护办法》正式实施,填补了我国在网络信息传播权行政保护方面规范的空白。

    2006年7月1日,由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发的《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也开始施行,这在很大程度上弥补了著作权中关于信息网络传播的不足。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常务副总干事张洪波认为,尽管国家已出台了一些相关规定,与电子书产业发展相配套的法律法规建设还应进一步完善,“目前来看互联网传播作品比较混乱,现有法律适用于数字网络环境时明显滞后,需要及时修改和完善,信息网络传播权的内涵和外延也需要调整。目前,版权授权不规范,著作权人的合法权利难以得到基本保障和有效维护,尤其经济权利很难得到合理保障。”

    张立告诉记者,数字版权本来就是一个新生事物,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解决方案,包括法律层面的、技术层面的。“但无论如何,我仍然觉得,移动终端的发展,有利于数字版权的保护。对传统出版单位而言,在与作者签约时,一定要重视数字版权条约的签订;对阅读器生产企业而言,要尊重出版单位和作者对内容的所有权。合作共赢才是方向。”

    前景如何?

    在今年8月中旬举办的上海书展上,近20家国内数字出版品牌企业集体亮相,重点展出最新电子阅读器,包括世纪出版集团“辞海悦读器”、新华传媒“亦墨”、盛大文学“锦书”、“汉王”系列等,琳琅满目,着实醒目。

    就在几年前,电子书能否像纸质书一样成为被普遍接受的阅读方式还是一个饱受争议的话题,而现如今,电子书却已“大行其道”,正在悄然改变着世界。虽然起步或早或晚,但世界各国都异常重视本国电子图书市场的发展和电子版权的保护。

    中银国际投行部执行总经理陈杭表示,国家支持、版权保护力度加大、3G启动加快阅读习惯的改变,电子书液晶成本大幅下降是电子书拓展背后的四个因素。他还认为数字出版行业有三个不确定因素值得注意:第一,发行牌照发给谁;第二,版权力度够不够大;第三,内容整合能力够不够强,有没有成立产业联盟的可能,这个联盟互相之间是各自为战、还是互相合作?

    陈杭甚至为电子书的收益作了设想:“中国移动音乐以彩铃的方式,让音乐家收益,电子书这块也是很大的收益,随着3G启动,电子书有可能像音乐、彩铃保护一样迎来它自己的另一个春天。”

    国外电子书市场状况

    ●英国出版商协会表示,2009年英国数字产品如电子书、音频书的销售额为1.5亿英镑,相比于2008年的8000万英镑增幅达87.5%。该协会首席执行官西蒙·贾登说:“电子书销售呈现出了强劲的增长势头,电子书市场的未来令人期待。只不过现在它还处于起步阶段。”

    ●在德国,某市场调查公司的统计数据显示,2009年上半年,德国约售出1万部电子书阅读器,除专业书以外的电子书销量为6.5万部。虽然这个数字与英美相去甚远,但这对于拉动金融危机中的德国书业取得增长,也起到了不小的作用。

    ●1997年以来,日本出版行业开始了漫长的负增长历程。而2007年,日本电子图书出版市场规模陡然上升到355亿日元。为此,有日本出版专家预测,电子图书出版有可能成为日本出版行业的“救世主”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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