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被业界称为电子书元年。但电子书产业取得长足发展的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出现了许多版权方面的问题,硬件生产商与传统出版社、作者之间的“战火”在不停燃烧,由此引发的版权官司更是频频引起社会关注。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研究员张立认为,大家从互联网上免费获取信息已成习惯,这主要是因为互联网具有开源性和开放性特征。如果在互联网上以DRM(数字版权管理)方式对信息加密,相信将丧失绝大部分对此信息感兴趣的读者,除非像学术期刊那样具有非常强的独占性和需求性的内容。但学术期刊,与互联网上的海量信息相比,毕竟是极少数。他认为与互联网不同,电子书由于依靠移动终端进行阅读,它更加个性化,更易于以专有格式或DRM方式对内容进行保护。只有对内容进行了一定的保护,才能免受盗版之害,才能充分保障原创者的权利。
数字版权保护技术专家周劲表示,数字版权保护是电子书出版中最重要的技术基础,只有通过它,电子书的作者和出版社才能得到相应的收益,电子书销售数量才可计数。电子书销售网站能从出版社得到电子书的销售许可,读者通过网上支付购买电子书。出版社也可以把电子书通过销售渠道卖给图书馆,图书馆购买电子书就像购买纸书一样,按复本数购买,对读者提供借阅的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