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鹏鼎控股 (深圳) 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002938,证券简称:鹏鼎控股)发布公告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 2026 年 1 月 21 日审议通过《关于申请 2026 年金融衍生品交易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2026 年开展总额不超人民币十亿元(含等值外币金额)的金融衍生品业务,该额度年内可循环使用。
据公告披露,鹏鼎控股开展此次金融衍生品交易的核心目的为套期保值,不涉及单纯投机和套利行为。由于公司主要客户及供应商均为境外企业,出口商品与进口原材料多采用外币结算,导致公司持续持有较大数额的外币资产和负债。随着生产销售规模扩大及境外经营活动增加,公司经营业绩受汇率及利率波动影响显著,此次业务开展旨在有效规避相关市场波动风险,保障经营活动稳定。
此次获批的金融衍生品交易品种包括远期外汇合约、外汇掉期交易、利率互换及基于以上品种的结构性商品等,基础资产聚焦汇率与利率。交易资金来源以公司自有资金为主,不涉及募集资金及银行信贷资金,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不超过交易方金融机构提供的授信额度,且不超过人民币十亿元(含等值外币金额)。交易期限为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交易对手均为具有合法资质的大型金融机构,部分境外结算相关业务将与境外银行合作,以规避信用风险。
公告明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 - 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此次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且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此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已于 2026 年 1 月 20 日审议通过该议案。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开展以风险防范为目的的金融衍生品交易符合经营发展需要,相关管理制度健全,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合规,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针对金融衍生品交易可能面临的价格波动、内部控制、流动性、履约及法律等五大风险,鹏鼎控股已制定完善的风险控制措施。公司明确交易原则,仅开展与经营活动相关的汇率及利率类金融衍生品交易;建立《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及相关作业制度,规范操作流程、审批权限及风险管控;选择市场流通性强的交易品种,确保交割顺利;审慎筛选信用卓著、规模较大的金融机构作为交易对手;由财务处专人负责具体操作,交易人员具备专业知识,每月至少两次评估业务盈亏并上报,内核及会计人员负责核对记录与事后稽核,遇重大异常情况将及时上报并采取应急措施。
会计处理方面,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 - 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 - 套期保值》《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 - 金融工具列报》及相关指南,对此次金融衍生品交易进行核算,相关结果将反映在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对应项目中。
公告指出,此次业务开展有助于对冲国际业务中的汇率及利率风险,但受外汇市场多重因素影响,未来汇率走势难以精准预判,交割时点的市场即期汇率与合约汇率可能存在差异,进而可能为公司带来收益或损失。
备查文件包括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可行性报告及金融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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