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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办公及专用设备采购招标

来源:投影时代 更新日期:2015-12-30 作者:pjtime资讯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按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1504160008),现就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的办公及专用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办公及专用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GXZC2015-G1-0425-CGZX

    三、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内容及数量:

    便携式移动通信终端29台;应急摄像设备10台;应急照像设备13台;应急录音设备15台;台式电脑39台;投影仪10台;投影幕布11块;打印机11台;传真机8台;复印机8台;无线上网笔记本电脑27台;便携式打印、传真、复印一体机16台;高精度GPS卫星定位仪16台。

    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及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6年1月6日17:00时止,请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网站(http://www.gxgp.gov.cn)直接在线办理招标文件的网上预览及购买业务,售价为人民币50元/份,售后不退。

    八、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2.4 万元。(必须足额交纳)

    投标人应于2016年1月19日10时前将投标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转至本中心账户。

    投标保证金提交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南宁市华东路支行

    账    号:45001604568059198888

    本中心财务(电话:0771-5309293、5309291,传真:0771-5309294)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6年1月19日1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南宁市朝阳路63号凤凰大厦,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未密封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1月19日10时在广西南宁市朝阳路63号凤凰大厦,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开标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

    十一、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应急与事故调查中心  单位联系人:章坛;联系电话:0771-5773647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联系人:张国铨;联系电话:0771-5309312;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联系电话:0771-5336893。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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