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和平路小学教学专用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报送时间:2015年11月24日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衡水市和平路小学教学专用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文件编号:YCZB201502-539
采购人名称:衡水市和平路小学
采购人地址:衡水市桃城区自强街76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张校长 0318-2128171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石家庄宇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长安区建华大街7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杨文刚 15612828798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数量:教学专用设备一批(包括:笔记本电脑 24 台 ;一体机4台;服务器1台;激光投影机、电子白板、壁挂电脑一体机、推拉黑板 共8套)
采购用途:教学专用
项目实施地点:衡水市和平路小学
供货时间:2015年12月20日前全部到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简要技术要求/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
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经营范围,且具有本次采购产品生产或销售能力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
3.投标人报名时须携带资格证明资料: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涵盖本次招标范围)、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2)电脑生产厂家提供设备的3C认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节能产品认证;
3)激光投影机产品的3C认证、节能产品认证、环保认证证书;
4)电子白板产品生产厂家产品需获得《全国质量检验稳定合格产品》证书;
5)壁挂一体机产品生产厂家通过CE 、CF、ROSH认证;
6)笔记本电脑生产厂家、服务器生产厂家、激光投影机生产厂家、电子白板生产厂家、壁挂一体机生产厂家、黑板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代理商提供);
7)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报名时均需提供原件,同时提供一套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注:为方便后期使用期间维护:激光投影机与电子白板需为同一品牌
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11月24日-2015年11月26日上午9:00-11:00,下午2:30-4:00。
采购文件发售地点:石家庄宇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人民路前进街丽景名苑10-2-905)
采购文件发售方式:当面发售,售出不退
采购文件售价:600人民币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1日9时30分
开标时间: 2015年12月1日9时30分
开标、评标地点:衡水市桃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
项目联系人:杨文刚
联系方式:15612828798
传真电话:0311-66792081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18903181157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 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衡水市政府采购网 桃城区政府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