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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安县高级职业中学笔记本电脑、多媒体教学仪器采购公告

来源:投影时代 更新日期:2014-04-18 作者:pjtime资讯组

    镇安县政府采购中心受镇安县高级职业中学的委托,就镇安县高级职业中学笔记本电脑、多媒体教学仪器采购项目进行电子化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1、项目名称:镇安县高级职业中学笔记本电脑、多媒体教学仪器采购项目

    2、电子询价项目编号:XCZX2014-003

    3、项目内容:镇安县镇安县高级职业中学笔记本电脑、多媒体教学仪器采购项目包括笔记本电脑60台,台式计算机8台,高清投影仪及固定装置8台,电动投影幕8副,音质、清晰度较好的音响及功放套装8套,机柜8个。

    4、采购方式:电子化询价采购

    二、供应商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办公自动化设备的内容。各种证照齐全的供应商。

    3、 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通过供应商注册,成为陕西省电子化政府采购供应商会员,取得陕西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签发的机构数字证书(CA)。

    三、合同主要条款:

    1、付款办法:全部货物安装验收合格后付合同总价95%货款,其余货款无质量问题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80天后付清全部货款。

    2、供货安装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不超过5日历天。

    3、供货安装地点:镇安县职业中学指定地点。

    4、验收:验收由采购人聘请有关专业人员组成验收小组全权负责。合格后

    出具验收合格证明,并由验收小组负责人签字、采购单位盖章。

    四、商家须知:

    1.报价时间及方式:

    1.1报价方式:供应商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CA提供电子报价。

    1.2报价截止时间:2014年4月14日00:00(北京时间)之前。

    1.3报价须知:

    (1)报价为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最终报价。报价中应包含材料费、人工费、检验费、保管费、安装调试费、运输费、安全保险费、税金等安装完毕、通过验收、交付使用前发生的一切费用和后续维护费用。

    (2)供应商报价,应是所采购货物全部内容的报价,包括询价单中提及或合理推断的供应商的全部责任。采购单位将不另行增加采购范围内项目的相关费用

    (3)成交价即合同价。合同价不随市场价格等因素变化而变化。

    2.评定成交原则:按照资格符合,达到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预成交供应商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与电子报价一致的采购项目书面报价文件(一式三份),并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携带原件以备查验,否则取消成交资格。

    3.服务要求:

    3.1建立完善的售后服务保障体系,具备完整的售后服务能力。

    3.2对于出现的一切质量问题,保证在接到通知后4小时之内到达现场,作到及时解决,及时处理。

    3.3承诺质保期服务:质保期不能低于厂家的承保期限。

    4.技术咨询及联系方式:

    采购人电话: 18992431989 联系人:张天明

    组织机构电话: 5337979 联系人:陈醇

    传 真:(0914)5326567 邮 编:711500 

    二零一四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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