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教育招标采购服务中心受大田县城关第三小学委托将对下列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方式) |
1、招标文书编号:MJZ2013-006 2、招标项目内容:福建省教育招标采购服务中心关于大田县城关第三小学教学仪器设备采购项目的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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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项目类型 |
用途 |
数量 |
简要技术指标 |
采购单位 |
联系方式 |
地址 |
| 第一包:录播系统 |
教学设备(含设施)(A1019) |
教学用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大田县城关第三小学 |
陈老师0598-7320378 |
| 第二包:教学设备 |
教学设备(含设施)(A1019) |
教学用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大田县城关第三小学 |
陈老师0598-7320378 |
| 第三包:体音美卫劳器材 |
教学设备(含设施)(A1019) |
教学用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大田县城关第三小学 |
陈老师0598-7320378 |
| 第四包:图书及图书馆设备 |
教学设备(含设施)(A1019) |
教学用 |
1 |
详见招标文件 |
大田县城关第三小学 |
陈老师0598-7320378 | |
| 3、发售招标文件时间: |
2013-04-18至2013-05-07 |
| 4、发售招标文件地点: |
福州市杨桥东路126号福建教育装备大楼六楼 |
| 5、联系人: |
陈先生、廖先生 |
| 6、联系电话: |
0591-87507299 |
传真: |
87620963 |
| 公司网址: |
E-mail: |
jyzbzx@sina.com |
| 7、投标人资格: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投标人应具有本次招标货物或服务的经营范围;投标产品、服务应符合国家和福建省的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如3C认证、节能清单产品、进口产品管理等要求)。 3、本项目各包设有最高限价,第一包最高限价300000元,第二包最高限价350000元,第三包最高限价420000元,第四包最高限价500000元。若投标人的投标总价超过该包最高限价,则其投标将视为无效。 4、第三包为了保证能及时响应需求和售后服务,福建省以外的投标人必须在福建省境内设有分公司或自行设立的售后维修服务部,且自行设立的售后维修服务部的企业法人与投标人的企业法人应一致。(投标人须提供分公司或售后维修服务部在福建省境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第四包投标人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新闻出版局颁发的《出版物发行许可证》或《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5、本次招标拒绝联合体投标。 6、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2)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7、 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下设计、编制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利益关联。 8、本项目要求投标文件采用胶装,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9、投标人必须按照《投标人须知》第三节和第四节要求制作并密封投标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10、投标人应提供下列资格证明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第二包、第三包经营范围须包含教学仪器设备);(2)税务登记证;(3)福建省分公司或自行设立的售后维修服务部经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第三包福建省以外投标人须提供);(4)组织机构代码证、新闻出版局颁发的《出版物发行许可证》或《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第四包投标人须提供);(5)投标人代表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上资格证明文件【要求提供原件的除外】如提供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标明与原件一致字样,原件备查。 11、合同包二样品: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合格样品,投标人样品未提供齐全或所提供样品及相关证明文件经评委测评出现不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 ★资格证明文件视为投标文件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
| 8、投标截标时间: |
2013-05-08 09:00:00(北京时间) |
| 9、开标时间: |
2013-05-08 09:00:00(北京时间) |
| 10、开标地点: |
福州空军招待所(地址:福州市杨桥中路252号)五楼第二会议室 |
| 11、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为100元人民币;如需邮购,请另加50元 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
| 12、开户银行: |
福建海峡银行福州杨桥支行 |
| 开户名称: |
福建省教育招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