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4年开始平板电视产品在国内进入了一个高速发展的时期,已经过去的2006年被人们称为“平板高清年”,2008年的北京奥运会更是高清电视信号普及的重要契机。然而,平板电视市场的迅速膨胀却没有带动相应的服务体系的更新,国家相关机构部门迟迟未制定平板电视产品的售后服务和质量三包规定,使该类数码消费品的质保服务长期处于“真空”状态,消费者的权益得不到及时有效的维护。
由于国家法律法规尚未明确,通常情况下消费者购机的时候只能根据厂家和商家自行制定的售后措施来达成服务协议,这样的质保承诺往往更多是以厂商自身利益为前提而制定的,而且承诺最终能否兑现还必须依赖厂商的自觉性,一旦单方违约消费者也难以追回合法权益。
面对此等现状,消费者惟有小心行事,尽量争取自身权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障。下面笔者针对目前不少消费者在购机用机以及要求“三包”保证的过程中的种种遭遇,列举出经常被消费者忽略却容易被JS利用作为文字游戏的细节,请大家来看看究竟自己平时给JS提供了什么样的语言漏洞。
1. “质量三包”期限谁来定?
不少消费者在购机付款前都会记得问一下商家:“这产品售后有‘三包’不?”此时商家都会拍着胸口告诉你:“放心吧,我们这里都是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的!”于是没有细究的消费者就会放心地交钱收货了。
这里,消费者其实就已经掉到了一个巨大的陷阱中去。国家规定到底是什么?内容具体如何?商家没直接告诉你,通常情况下消费者也不会去查证那些条条框框。事实上,我国现有的无论是家电类、数码类,还是消费电子类等产品的“三包”对象均没有包括液晶电视和等离子电视在内,而国家尚未对此两者出台统一的“三包”法规,因此商家的一句“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等同于空口白话毫无意义,更谈不上法律法规保护。
既然没有国家规定的约束,那“三包”的内容大多数厂家就按照各自的意愿来制定了,有些依据液晶显示器的方式,有些参照传统CRT老彩电的做法,导致产品的“保退、保换和保修”期限互不相同。不同品牌的“三包”期限固然不同,同一品牌的不同型号之间也可能存在差异,即使同一款产品还会因为最终零售商的不同而得到相差甚异的质保承诺。
因此,消费者在决定购买平板电视之前一定要询问清楚“几天内保退”、“几天内保换”和“多长时间内免费维修”,并且要求商家在发票单据上面明确标注限期。这里要提醒消费者注意的是,目前平板电视的售后服务点分布并不算普遍,在某些中小城镇也许没有厂家直接设立的专门服务网点,因此一些就近存在的所谓“维修点”其实已经承包给个人经营,如果碰到某些无良奸商,就有可能出现商家私自扣掉“三包”期限,把原厂承诺的两年缩减到一年或者一年半这样的情况,所以消费者在得到商家提供的“三包”期限说明的时候还要跟产品内附带的厂家规定对照一下,有条件的打个800客服热线或者上网查对一下,以免误入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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