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月 9 日,苏州珂玛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1611,证券简称:珂玛科技)发布公告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拟以自有资金向江苏霍克海默光学科技有限公司(下称 “霍克海默”)增资或收购其控股股东闫新持有的股权,实现对霍克海默的收购,相关收购比例将以正式协议为准。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重组上市,且在公司董事会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据悉,珂玛科技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霍克海默及其控股股东闫新,二者与珂玛科技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等各方面均无关联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造成上市公司利益倾斜的关系,且均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公告显示,霍克海默成立于 2020 年 2 月 19 日,法定代表人为熊雯婷,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注册地址位于江苏省徐州市邳州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营范围涵盖光学仪器制造、真空镀膜加工、半导体零部件相关技术服务等多个领域。其股权架构清晰,闫新持股 90.00%,熊雯婷持股 10.00%,二者合计持股 100%。自成立以来,霍克海默专注于半导体零部件加工、电镀等表面处理领域的技术研究与应用,掌握了半导体金属电镀、蒸发镀膜等多项先进技术工艺,还是国内极少数能批量交付半导体金属电镀技术相关产品的供应商,已连续为国内头部半导体设备厂批量供货。
本次交易中,珂玛科技与交易对方签署了《收购意向书》,就收购事宜达成初步意向,董事会已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推进后续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具体工作。意向书约定,珂玛科技拟支付 3000.00 万元收购意向金,在闫新完成约定股权出质的前提下,将于 2026 年 3 月 16 日前支付 1500.00 万元,2026 年 4 月 15 日前支付剩余 1500.00 万元。闫新需在协议生效后 10 个自然日内,将其持有的霍克海默 20% 股权向珂玛科技质押,作为意向金担保,该质押比例与最终收购价格无涉。
同时,意向书设置了排他性条款,在约定期间内,霍克海默及闫新不得与第三方开展并购、股权融资等相关谈判或签约,若违反约定,需足额偿还意向金并支付意向金总额 20% 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弥补损失的还需另行赔偿,闫新对此承担连带责任。若本次收购因内外部原因终止或珂玛科技决定不再推进,霍克海默需在 60 个自然日内偿还已支付意向金,特殊情况经珂玛科技书面同意可延期至多 30 个自然日,逾期未还将按已支付意向金总额的千分之一按日支付违约金,闫新同样承担连带责任。此外,珂玛科技有权在约定期间将意向金全部或部分转为增资款,且始终有权按照 3000.00 万元额度认购霍克海默新增注册资本。
在意向书生效至终止期间,霍克海默及闫新进行利润分配、重大投资等重大事项需经珂玛科技书面同意,不得实施转移资产、无故辞退人员等损害公司资产质量和竞争力的行为,且交易各方需对本次交易相关信息严格保密。意向书中关于保密、排他性谈判、意向金支付与返还等条款具有法律约束力,若产生争议,各方可向珂玛科技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珂玛科技表示,本次收购是基于公司长远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规划,霍克海默在高端表面处理与精密组装方面的产品布局和研发能力,与公司现有先进陶瓷产品体系形成较强战略互补性。其成熟的镀膜技术及 “陶瓷金属化” 工艺,能与公司的先进陶瓷基体生产相结合,打通 “陶瓷烧结加工 —— 表面金属化 —— 精密镀膜 / 焊接” 的技术闭环,契合公司半导体设备零部件表面的高规格处理需求。
作为国内先进陶瓷材料零部件(尤其是半导体设备用陶瓷零部件)头部企业,珂玛科技此次交易旨在完善从单一陶瓷零部件向 “精密陶瓷 + 金属组合件 + 高端表面处理” 复合组件的综合交付能力,进一步加强先进陶瓷材料布局,深化半导体设备核心供应链布局,发挥协同效应,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交易完成后亦不会产生关联交易。
珂玛科技特别提示,本次签署的仅为意向性协议,具体收购方式、价格、比例等交易细节尚存在不确定性,需根据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结果及内部决策程序,经各方进一步协商确定,最终以正式协议为准。目前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现阶段无法预计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交易后续进展,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相应决策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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