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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安吉县孝丰小学多媒体采购招标

来源:投影时代 更新日期:2019-08-05 作者:pjtime资讯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受安吉县孝丰小学的委托,就安吉县孝丰小学多媒体教室改造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磋商项目编号:HYCS201907300001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磋商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数量

技术要求

预算(万元)

安吉县孝丰小学多媒体教室改造采购项目

1项

包含多媒体教室设备采购及装修改造等,详见磋商文件

49

注:磋商报价不得超过预算价。

    四、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企业;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至本项目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供应商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有任何形式的分包。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1、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8月1日至2019年8月8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地点: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安吉县转椅市场东区7-21)。

    3、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元):500元/份(售后不退)

    4、磋商供应商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格式自拟);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自拟);

    (4)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5)报名表(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详细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传真号码以及邮箱等相关信息并加盖公章)

    六、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19年8月12日下午14:00时

    七、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安吉县昌硕街道天荒坪南路99号安吉商会大厦A座7楼(天荒坪南路与穆王东路交叉口)。

    八、磋商时间:2019年8月12日下午14:00时

    九.磋商地点:安吉县昌硕街道天荒坪南路99号安吉商会大厦A座7楼(天荒坪南路与穆王东路交叉口)。

    十、竞争性磋商文件答疑:

    1、 质疑及投诉:

    (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质疑和投诉需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范本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中“下载专区”内下载,质疑时供应商需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环节的质疑。

    (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4)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2、本项目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采购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一、采购代理费用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用由成交供应商支付。

    十二、资格审查

    资格后审,所有资格证明文件的原件磋商时随带,供磋商小组审查。

    十三、本次采购有关信息刊登在:

    浙江政府采购网  http://www.zjzfcg.gov.cn

    安吉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ajztb.com

    十四、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安吉县孝丰小学

    2、采购单位联系人: 王老师

    采购单位联系电话: 13587917772

    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华耀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点:安吉县转椅市场东区7-21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72-5339115   13511275036

    4、采购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安吉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572-5302207   地址:湖州市安吉县胜利东路30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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