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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地方税务局电子培训教室及征收大厅改造招标

来源:投影时代 更新日期:2015-09-14 作者:pjtime资讯组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衡水市地方税务局电子培训教室及征收大厅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文件编号:HSZFCG2015G10116

    采购人名称:衡水市地方税务局

    采购人地址:衡水市中华南大街739号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衡水市人民西路1819号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采购内容:本项目进行衡水市桃城区地税局征收大厅改造和电子培训教室建设。(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项目实施地点:衡水市地方税务局

    供货期限:合同签订后30工作日完成。

    简要技术要求/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有能力承担本项目供货和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能力。报名时提供:

    1、营业执照;2、税务登记证;3、组织机构代码证;4、法人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资格证明文件;5、所投主要产品(投影机、视频终端,视频摄像头,台式电脑,矩阵)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原厂授权书和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加盖厂家和投标人公章);6、近3年内,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和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和不良记录承诺书(格式自拟,法人签字);7、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2014年以来不少于6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8、为确保及时可靠的维修维护保障,要求衡水市区以外的投标人在衡水市区设有正式分支机构(提供工商注册证明);9、企业简介。(以上资质及证明采购报名时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投标时按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80%项目款,满一年后无息支付15%的项目款,余款5%作为质保金,3年后无重大质量问题无息支付。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详见招标文件

    报名时间:2015年9月11日至2015年9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报名及采购文件领取地点:河北省衡水市人民西路1819号—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三楼302房间)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现场报名,资料完整清晰,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放招标文件电子版。

    现场踏勘: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必须进行现场踏勘,了解用户目前环境及相关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月10日上午9时30分

    开标时间:    2015年10月10日上午9时30分

    开标、评标地点:河北省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第一开标室、第二评标室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项目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1、项目技术部分: 0318-2398696  李  娜

    2、项目商务部分: 0318-2351896  吴春喜

    3、传真:0318-2351896

    4、邮箱:hbhszfcg@163.com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衡水市政府采购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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