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按照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采购计划,依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对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_标准化法庭设备采购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 SC[2015]1474 二、项目名称: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_标准化法庭设备采购及服务 三、资金来源及构成(采购预算): 预算内资金:8393998元 四、招标内容:
项目名称 |
数量 |
采购预算(元) |
第1包 |
合计 |
1925580 |
法槌 |
67 |
28810 |
法庭隔离桩 |
67 |
1059270 |
法台法椅 |
67 |
837500 |
第2包 |
合计 |
80400 |
国徽 |
134 |
80400 |
第3包 |
合计 |
3336500 |
扫描仪 |
67 |
187600 |
电视机 |
67 |
201000 |
录音笔 |
335 |
100500 |
照相机 |
67 |
187600 |
碎纸机 |
67 |
127300 |
打印机 |
67 |
167500 |
传真复印一体机 |
67 |
335000 |
笔记本电脑 |
71 |
355000 |
计算机 |
335 |
1675000 |
第4包 |
合计 |
80400 |
档案柜 |
134 |
80400 |
第5包 |
合计 |
536000 |
装订机 |
67 |
536000 |
第6包 |
合计 |
2251200 |
手持金属探测仪 |
134 |
442200 |
安检门 |
67 |
1139000 |
执法记录仪 |
335 |
670000 |
总计 |
8210080 |
交货时间: 第一包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
第二包至第六包合同签订后20个工作日
交货地点:按用户要求送到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
评标方法:第一包、第三包、第五包、第六包采用综合评分法;
第二包、第四包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六、潜在供应商报名要求: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内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审核通过;
3、投标人资质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七、报名方式及时间: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的潜在供应商请到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的“招标采购文件”查阅招标文件。如确定参加本次招标活动,须到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点击“网上报名”,选定拟参与项目“进入”,选择投报采购包点击“报名”,则报名成功。报名及招标文件公示时间:自2015年9月2日至2015年9月11日17时。只有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报名成功的潜在供应商,方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请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中心”的“招标采购文件”下载招标文件。
九、询问提起与受理: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有疑问或有异议的,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询问:
1、对招标文件的询问
网上询问: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点击“网上答疑”后点击“进入”进行网上询问;
电话询问:项目经办人 朱礼 电话 0451-87220798
2、对评审过程和结果的询问 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应在评审现场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中心或评审委员会提出。十、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9月21日9时30分,所有投标文件应在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中心指定的文件递交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采购中心拒收。
十一、递交投标文件地点: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一楼开标大厅“投标文件递交处”(有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标识)。
十二、投标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亲自递交投标文件,采购中心项目经办人审核通过后现场拍照存档备查,并办理签收手续,否则投标文件被拒收。
十三、开标时间:2015年9月21日9时30分。十四、投标及开标地点: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一楼招标大厅
十五、评标时间:2015年9月23日9时00分
十六、投标保证金金额及缴纳截止时间
包号 |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 |
第一包 |
38000 |
一、以银行汇款方式缴纳的投标保证金,请在2015年9月18日前(含18日)到达采购中心保证金账户,采购中心以银行出具的纸质回单日期即银行业务核算用章日期为实际到账日期,否则投标无效。 二、以银行保函或担保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应于2015年9月18日17时前到达采购中心一楼一站式服务台办理登记确认手续,否则投标无效。 三、协议保证金从8月1日起由原2万元上调至5万元,请继续签订协议保证金的供应商,于2015年9月18日前(含18日)将3万元余款电汇至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保证金户,汇款时请注明“补交协议保证金”字样。未补交余款的,原协议失效。 单位名称: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保证金户 开户银行:龙江银行哈尔滨开发区支行 行 号:313261020080 账 号:2003 0121 0100 0000 3 汇款用途:SC[2015]1291项目的投标保证金 |
第二包 |
1600 | |
第三包 |
66000 | |
第四包 |
1600 | |
第五包 |
10000 | |
第六包 |
44000 | |
采购人: 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地 址: 哈尔滨市嵩山路27号联系人: 朱忆平 电 话:0451-82392809
集中采购机构: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379号
邮 政 编 码:150090药品器械采购处项目经办人: 朱礼 刘辉
电 话:0451-87220798 传 真:0451-87220798
药品器械采购处项目负责人: 李晖电 话:0451-87220793 传 真:0451-87220793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中心 2015-09-01特别提示:经常有供应商因疏忽大意,递交的投标文件没有加盖公章或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而导致其投标被拒绝,在此提醒广大参与政府采购的供应商应认真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不要因不应该出现的错误而导致废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