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长宁区政府采购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受上海市长宁区新华街道办事处委托,对长宁区新华街道办事处综治中心设备购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向社会发布采购信息,欢迎广大供应商参加投标。
采购编号:ZC20140155
项目名称:长宁区新华街道办事处综治中心设备购置公开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概况:
(1)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拟确定1家中标单位。
(2)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对原有15路街面监控系统故障维修;派出所8路干线监控修复;新建联动中心,把街道机房原联网监控设备搬到社区事务受理中心2楼机房,将体育、青年、事务、文化、街道五个中心的内部监控联网至街道联动中心;联动中心建成后监控图像需联网输出至人防办监控中心;在联动中心监控室建立拼接大屏显示系统;对联动中心监控室进行装饰装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所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应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
(3)投标人近3年具有类似项目的成功案例;
(4)投标人在本市应当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稳定的服务队伍,具有良好的运维服务能力并能提供7*24小时不间断维护保障服务。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4年7月31日(周四)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地点:长宁区政府采购中心(天山路600弄4号楼6楼603室,近芙蓉江路)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4年8月20日(周三)上午10:00
投标及开标地点:长宁区政府采购中心(天山路600弄4号楼6楼)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须知:
(1)供应商应当按照《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办理信息登记(详见www.zfcg.sh.gov.cn,各供应商在网上下载打印并加盖公章)。
(2)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计算机U盘(以备复制数据)。
(3)提交下述资料:本单位法人委托书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本公告资格要求中所涉及的相关资格资质证书的复印件;近3年类似项目成功案例清单(内容需包括项目概况、合同金额、业主名称及联系方式等信息,限A4幅面1页以内)及在本市设有固定服务机构的相关说明(非本市供应商提供,限1页)等资料各一份,前述资料的每一页均需加盖本单位公章(鲜章)。
(4)只有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才可参加本次投标,本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其他: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联系人:任荣晖、严智强
联系电话:62733396、62733385
联系传真:62733353
公告发布机构:上海市长宁区政府采购中心
公告发布时间:2014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