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头市东河教育多媒体教室设备采购公告
来源:投影时代 更新日期:2014-03-31 作者:pjtime资讯组
| 项目名称: |
包头市东河教育多媒体教室设备采购 |
| 采购编号: |
BTDHCG2014-H8 |
| 采购目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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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供应商投标资格: |
投标商应具备的条件:投标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22条的规定包括:(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维护技术和典型案例;(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7)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所有单位和相关人员,均应到东河区人民检查院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结果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复印件放入投标文件最后一部分,原件带到开标现场以备查验。此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册资金在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2)投标人必须是所报产品的生产制造商或授权委托代理商(有产品制造商出具的专项授权书)(3)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4)在包头地区有售后服务机构及厂家承诺函(5)投标人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其它相关要求:1 投标商要对以上条件在标书中提出相应证明材料并加盖红章;2本次招标首先要对投标商上述条件,以及投标保证金缴纳情况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投标商方可参与评标。3投标人根据标书要求提供投标的资料光盘、彩色图片。附与本 项目类似的业绩(其业绩须与招标规模相符),投标文件中应附有合同 或用户评价书(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开标时核验原件)及售后服务承诺和措施等。4按采购方要求,提供设备相关配套设施厂家质保、售后服务承诺书。同等条件下,优选有利于采购方的生产厂家。5开标时,各投标供应商需带来设备及辅料全套样品现场演示,现场演示及阐述时间不超过15分钟。中标方的成套样品封存,作为验收对照依据。 |
| 用途、数量和简要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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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 |
2014年03月28日 11:30 |
| 获取文件截止时间: |
2014年04月15日 10:30 |
| 获取文件地址: |
包头市东河区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东河区财政局三楼) |
| 采购文件售价(元): |
0.00 |
| 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14年04月15日 12:00 |
| 文件递交地址: |
包头市东河区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东河区财政局三楼) |
| 开标时间: |
2014年04月16日 15:00 |
| 开标地址: |
东河教育局会议室 |
| 采购人名称: |
包头市东河区教育局 |
| 采购人地址: |
二里办路佳世隆农贸市场对面 |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包头市东河区采购中心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
东河区和平路中段11号 |
|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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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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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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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办人名称: |
韩敏 |
| 联系电话: |
0472-6933599 69336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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