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嫩江县公办幼儿园教学设备采购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来源:投影时代 更新日期:2013-03-19 作者:pjtime资讯组

    采购项目编号:嫩政采计字2013-28号

    黑龙江省嫩江县公办幼儿园(中心幼儿园及六所乡镇中心幼儿园)教学设备采购项目,采购人为嫩江县教育局,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经嫩江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采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选定供应商。

    1、本次采购项目概况如下:

    1.1项目名称:嫩江县公办幼儿园(中心幼儿园及六所乡镇中心幼儿园)教学设备采购项目;

    1.1.1嫩江县公办幼儿园包括嫩江中心幼儿园及六所乡镇中心幼儿园(前进中心幼儿园、长福中心幼儿园、临江中心幼儿园、联兴中心幼儿园、科洛中心幼儿园、海江中心幼儿园)

    1.2采购范围:幼儿园教学货物设备及设施采购,详见“货物、设备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一览表”;

    1.3技术要求

    1.3.1电教产品需有优质产品证书或3C认证。

    1.3.2调音台需有国家质量稳定合格产品证书,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1.3.3供应商应保证设备质保期为一年,终身免费维修。并提供售后服务承诺书。

    1.4计划投资额:157.00万元。

    1.5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并对使用设备单位人员进行培训。

    1.6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2.拟参加谈判的潜在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要求。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前两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

    2.2要求经销单位或供应商,有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注册资金要求达到100万元(含100万元)及以上。

    2.3供应商应有能力履行竞争性谈判文件中合同条款和技术要求规定的由供应商履行的保养、修理、供应备件、安装、培训和其他技术服务的义务。

    2.4参加谈判会议的代表如不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其授权委托人必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有效的身份证明。

    3.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3.1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2013年03月18日至2013年03月22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嫩江县政府采购大厅报名并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报名时法定代表人需携带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同时携带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2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报价文件的递交

    4.1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年04月02日10时00分,递交地点为嫩江县政府采购大厅(嫩江县财政局八楼)。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3本采购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及内容见竞争性谈判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申请人才有可能获得成交资格。

    5.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采购人联系。

    6.联系方式

    采购人:嫩江县教育局

    联系人:林桐材

    电 话:13846312611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嫩江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 系 人:李英杰

    电    话:0456-7522276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正直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美娟

    联系电话:13845690280

    2013年0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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