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宁阳县教育局
二、采购监督单位:宁阳县监察局 宁阳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三、采购代理机构:泰安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四、项目编号:WH2013-001
五、采购项目名称、概况:
1、项目名称:宁阳县中小学功能室多媒体设备采购
2、项目概况: 本项目内容为宁阳县普通中小学功能室内需配备的多媒体设备,分A包、B包、C包,主要包括长焦投影仪、电子白板、复合黑板、悬挂式音箱和笔记本电脑。三个包可以同时投报,也可以同时成交。(详细内容请见谈判文件)
|
包 |
设备名称 |
技术指标 |
数量 |
单位 |
推荐品牌 |
|
A包 |
长焦投影仪 |
详见谈判文件 |
150 |
套 |
索尼、宝莱特、爱普生、三菱 |
|
电子白板 |
详见谈判文件 |
200 |
鸿合、巨龙、普乐士、天世博 | ||
|
复合黑板 |
详见谈判文件 |
200 |
|||
|
悬挂式音响 |
详见谈判文件 |
150 |
漫步者、轻骑兵 | ||
|
B包 |
长焦投影仪 |
详见谈判文件 |
150 |
套 |
宝莱特、爱普生、日立、NEC |
|
电子白板 |
详见谈判文件 |
200 |
鸿合、巨龙、普乐士、天世博 | ||
|
复合黑板 |
详见谈判文件 |
200 |
|||
|
悬挂式音响 |
详见谈判文件 |
150 |
漫步者、轻骑兵、慧海 | ||
|
C包 |
笔记本电脑 |
详见谈判文件 |
300 |
台 |
联想、宏基、戴尔、惠普 |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外,还应具有如下资质条件:
1、供应商须为具有相应供货能力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其中经销(代理)商的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万元,营业执照中有具备所购设备相关经营内容;
2、经销(代理)商须具有设备生产厂家对本项目的产品销售授权原件;
3、2010年以来与本项目类似的供货业绩(至少三个);
4、供应商在当地有厂家指定的售后服务网点或能保证24小时内处理质量服务问题的相关证明;
5、提供的资格、资质文件和业绩情况均真实、合法、有效,并通过相关部门年检,否则由投标单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及损失;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2013年2月19日—2013年2月25日下午5:00前(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阳县城东街201号(宁阳县实验中学南门进)。
八、获取谈判文件时间及费用:报名时一并领取,300元/份,售后不退。
九、报名及领取文件须须携带:经年检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本公告第六条供应商资格要求中所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阳县教育局 招标代理机构:泰安万和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阳县城七贤路北段 地 址: 山东省宁阳县城东街路201号 邮 编: 271400 邮 编:271400 联系人:朱主任 联 系 人:王娜 刘倩 联系电话:5689734 联 系 电 话:18753808556 0538-6088868
邮 箱:wanhe505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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