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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顶山市新华区教体局多媒体设备招标

来源:投影时代 更新日期:2013-10-21 作者:pjtime资讯组

    河南中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平顶山市新华区教育体育局委托,就平顶山市新华区教育体育局多媒体设备购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招标项目名称:平顶山市新华区教育体育局多媒体设备购置项目

    采购编号:PXZC-A-2013673

    2.招标项目简要说明:一标段:多媒体设备  (详见第三章技术要求参数)

    二标段:多媒体设备  (详见第三章技术要求参数)

    3.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单位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含人民币500万元),具备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

    (2)持有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有效营业执照、有效税务登记证、有效组织机构代码证; 

    (3)符合本采购项目需求的制造商或有制造厂商授权的代理商,代理商应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

    (4) 投标单位须提供AAA资信等级证书;

    (5)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行为,应提交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含县级)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开具日期为2013年10月1日以后);

    (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每个投标人只允许中一个标段.

    4. 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信息:

    (1)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时间:2013年10月21日至2013年10月25日的工作时间。

    (北京时间:上午8:30-11:30    下午2:30-5:00 法定公休、节假日除外)

    (2)报名及出售招标文件地点:河南中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平顶山市新城区和谐路与祥云路交叉口君临天下一号楼601室)

    (3)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纸质,邮购需另加50元。(不提供电子文档)

    (4)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

    (5)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②税务登记证副本;

    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④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被授权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单位为本人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⑤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⑥投影机、电子白板、多媒体教学一体机、组合式推拉绿板必须提供厂家授权书原件;

    ⑦投标单位须提供AAA资信等级证书;

    ⑧2011年以来同类项目单份合同金额在人民币100万以上的有效合同,需提供合同原件并提供合同甲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以上证件须携带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各一套(须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5.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3年11月12日上午9:00整(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顶山市新城区清风路与福佑路交叉口行政综合办公楼西门七楼)

    6.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3年11月12日上午9:00整(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顶山市新城区清风路与福佑路交叉口行政综合办公楼西门七楼)

    7.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平顶山市新华区教育体育局

    代理机构:河南中恒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凌女士   垂询电话:0375-2206385

    联系地址:新城区和谐路与祥云路交叉口君临天下1号楼601室   

    8. 发布媒体:

    本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及《平顶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上同时发布。

    平顶山市新华区教育体育局                               201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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