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高陵县政府采购中心受西安市高陵县教育局委托,对高陵县教育局中小学教学仪器、信息化设备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招标。欢迎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满足本公告资格要求的企业参加。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谈判编号:GZC2011-010
2、项目名称:高陵县教育局中小学教学仪器、信息化设备采购
3、谈判内容:中小学教学仪器、信息化设备
A包:教学仪器
B包:中小学计算机网络教室、校园网建设
C包:课程资源录播中心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三章〈技术标准及服务要求〉)
4、供应商资格要求:
A包:教学仪器
1)营业执照(注册资金100万元及以上)、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法人委托授权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时,只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主要产品代理证或授权书(制造厂家投标时不需提供,但经销商必须提供)。
4)产品的生产厂家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ISOI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5)能为本项目教学仪器设备提供安装及维护等相关售后服务。
6)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7)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B包:信息化设备
1)营业执照(注册资金500万元及以上)、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法人委托授权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时,只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投标人必须具备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必须提供计算机、服务器、录播设备、网络设备原厂家针对本项目的项目授权书。
5)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6)其他可以证明竞争性谈判人资信、资质和设备、服务质量的证书、文件等资料。
7)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C包:课程资源录播中心
1)营业执照(注册资金100万元及以上)、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2)法人委托授权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时,只须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3)投标人必须具备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三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必须提供计算机、服务器、录播设备、网络设备原厂家针对本项目的项目授权书。
5)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6)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5、谈判文件发售时间:2011年11月23日至2011年11月30日每天9:00~11:30,15:00~17:00(节假日除外),谈判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出不退。
谈判文件发售地点:西安市高陵县南环西路29号(高陵县财政局办公楼二楼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
6、采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1年12月1日下午14:30
采购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高陵县财政局六楼会议室
7、采购代理机构:高陵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李军锋 路璐 联系电话:029-86916368
8、地 址:西安市高陵县南环西路29号(高陵县财政局办公楼二楼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
9、邮政编码:710200
高陵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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