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受广东省教育装备中心教育采购管理办公室的委托,对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艺术设计实训基地相关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PCGD111156HG276F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艺术设计实训基地相关设备及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240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项目概况:本项目为建设艺术设计实训基地,其中,产品广告设计制作成品室1间,电子绘画实训室1间,动画设计实训室1间,设计与制作实训室3间,玉器设计与制作实训室配套设备1批,数码影像实训室配套设备1批。
2、预算金额:人民币240万元。
3、交货期:所有软硬件设备须在合同生效之日起20日历天以内全部安装调试完毕。
4、交货地点:广东外语艺术职业学院内指定位置。
5、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
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2. 具备投标条件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相关经营范围。投标时提交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注册(或开办)资金不低于1500万元人民币。(外币注册资金按本项目发出招标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任一时间的境内银行挂牌汇率折合人民币计算。如有异议,由投标人负责举证。)
3. 投标人须具有迄今有效的工业和信息化部核定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资质二级(含二级)以上,或具有原信息产业部核定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二级(含二级)以上,投标时提供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 投标人如不是主要设备(指:三维扫描仪、快速成型机、图形工作站、数位板、投影机、交互式电子白板)的制造商或代理经销商,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投标授权书(原件)。如为代理商、经销商,须提供代理、经销资格证明(复印件)。
5. 本项目所采购的计算机设备(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及打印机设备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应已列入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已报名并获取本次招标文件;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供应商应当在2011年10月28日起至2011年11月18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1年11月24日 09:30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901室
九、开标时间:2011年11月24日 09:30
十、开标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901室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肖先生 采购人联系人:黎小姐
电话:020-6279 1619 电话:020-3763 6424
传真:020-8330 9916 8330 1107 传真:020-3763 6424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 联系地址:广州市环市东路461号7楼
邮编:510030 邮编:510000






明基投影机
坚果投影机
科视投影机
极米投影机
SONNOC投影机
宝视来投影机
视美乐投影机
当贝投影机
哈趣投影机
WAP手机版
建议反馈
官方微博
微信扫一扫
PjTi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