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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特殊时期 “智慧法院”价值凸显

来源:法安君 更新日期:2020-04-16 作者:陈丽

    今天,《人民法院报》头版以《疫情防控期间智慧法院建设成果红利充分释放》为题,公布了全国法院在疫情期间,积极引导当事人开展在线诉讼活动,及时高效处理各类案件的相关数据。

    数据显示,2月3日至3月31日,全国法院网上立案70.6万件;网上开庭15万件,同比增幅453.3%;网上调解案件30.2万件,同比增幅89.1%。这些数据表明了全国法院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加强互联网司法和在线诉讼服务,确保“疫情防控”与“审判执行工作”两不误,在此次疫情大考中交出了满意答卷;也体现了新时期智慧法院建设的重要性。 

疫情这一特殊时期,“智慧法院”价值凸显

    信息化助推法院工作智慧化

    何为“智慧法院”?简单说来,“智慧法院”就是法院领域的互联网+,就是从业务到数据到服务到管理都实现了数字化。网络化、阳光化、智能化是“智慧法院”的三大显著特征。

    2016年以来,最高人民法院相继出台《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五年发展规划(2016-2020)》《关于加快建设智慧法院的意见》等文件,助推各地智慧法院建设。

    2016年1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主持会议并讲话,首次提出建设立足于时代发展前沿的智慧法院。

    2016年3月13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周强院长做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提出继续深化司法公开,加快建设智慧法院。

    2016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将建设“智慧法院”列入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明确提出建设智慧法院,提高案件受理、审判、执行、监督等各环节信息化水平,推动执法司法信息公开,促进司法公平正义。

    2016年12月15日,国务院印发《“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明确指出支持智慧法院建设,推行电子诉讼,建设完善公正司法信息化工程。并将电子诉讼占比作为5个信息服务指标之一,全国法院电子诉讼占比要在2020年超过15%。

    《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五年发展规划(2016——2020)》提出:要在2017年底总体建成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2020年底实现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在全国的深化完善,建设智慧法院,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2017年5月11日,周强院长在全国法院第四次信息化工作会议上强调:要统筹兼顾,全面把握智慧法院建设的总体布局。2017年度全国法院智慧法院建设平均指数为72。智慧法院建设指数在80至90区间的法院最多,达到847家,标志着全国智慧法院已初步形成。

    2018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评价报告和第三方评价报告均显示,全国智慧法院已初步形成。智慧法院的出现推动了法院效率的提高,促进了人民群众对于法制建设的参与度,推动了法治社会的建设和发展。

    信息化手段的广泛应用,助推了各级法院执行工作的深刻变革。

    据中国报告网显示,自推出智慧法院以来,我国法院的立案量和办案量大幅提升。数据显示,2008年,全国法院审结983.9万件案件,人均审结约52件案件;2018年法院共审结案件数量上升到2520万件,人均审结案件超200件,是2008年的近4倍。其中主要是传统的法院信息化厂商以及从细分领域切入法院信息化建设的厂商,以华宇软件、华夏电通、通达海、东软载波为代表。 

    面对疫情大考,各地交出满意答卷

    “远程会议”、“隔空取证”、“在线庭审”……疫情期间,这种“非接触式”政务办公新方式在各地法院不断上演,从立案到审理,从举证到质证,从开庭到调解,均可在线进行,真正实现了“疫情防控”与“审判执行工作”两不误。

    北京法院研究制定疫情期间网上庭审的流程规范,就身份认证、庭前准备、开庭、证人出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网上庭审流程作出规范指导。北京法院全面启动在线庭审平台“北京云法庭”,可满足200个法庭同时开庭。北京四中院应用在线执行系统,第一时间解封列入中关村“首批抗击疫情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服务清单”企业账户,保障防疫物资复工复产。

    上海法院积极推广庭审在线完成,院庭长带头在线开庭,在实现网上质证辩论、提交证据材料、笔录签名等诉讼活动方面积累了有益经验。截至2月中旬,上海市法院完成网上开庭505件,其中上海金融法院所有开庭案件全部线上审理,在线庭审率达到100%;上海法院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完成网上冻结财产6.23亿元、扣划1.08亿元,基本实现疫情期间执行工作照常运转。

    天津法院协调140余家民间调解组织入驻在线调解平台,汇聚342名专业调解人员,疫情期间在线调解成功率达91.67%。

    浙江省玉环市人民法院在挑战中把握机遇,在困境中创新方式,通过“云查控”“云服务”“云看样”等各项举措,收到了良好执行效果。今年以来,利用“移动微法院”小程序、智慧法院APP以及微信、电话等各种形式成功办结执行案件811件,到位执行款7965.37万元。

    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人民法院创新执行工作方式,开启e执行工作模式,实现网上立案、视频谈话、VR看房等功能,逐渐成为执行工作常态。同时,该院开展支付宝、微信、转账等“云”兑现方式发送案款,为当事人送去便利。截至目前,该院通过e执行模式有效执结案件404件,执行到位金额3066.8万,其中“云”兑现完成1226.6万元,成效明显。

    疫情期间,各地法院纷纷运用“智慧法院”开展工作,让智慧法院建设成果红利充分释放,真正做到了“在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确保执法办案不掉线、公平正义不延迟”。 

    未来,“智慧法院”发展面临考验

    可以说,此次疫情大考,深刻检验了我国“智慧法院”建设成果,推动了现代科技与法院工作的深度融合,让“智慧法院”建设价值凸显。正如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吕艳滨所说:“实践证明,在党中央战略部署下,最高人民法院近年来积累的智慧法院建设成果显现出强大威力,让正义不因疫情而缺位、滞后,发挥出助力国家社会治理的重要作用。”

    按照《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五年发展规划(2016-2020)》:在2020年底实现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在全国的深化完善,建设智慧法院,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我们相信,这一目标将很快就会实现。而随着智慧法院建设工作的快速发展,有关专家则表示,一些显而易见的问题会逐渐浮现,未来,我国智慧法院行业发展将集中于三个方向,一是通过统一平台、统一技术、统一研发等方式来实现智慧法院建设的标准化;二是完善运维保障机制,建立健全运维工作机制;三是培养复合型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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