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供应商:
含山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受含山县教育局的委托,现对“含山县教育局‘改薄’信息化教学仪器设备采购项目供货与安装”进行询价采购。请符合询价要求并可完全响应本询价函的供应商根据采购项目清单要求提交报价函。
1.采购编号:AHHSCG-2015-029
2.采购项目内容:货物清单与参数详见附件
2.1.采购资金:预算人民币 138.54万元
2.2.质量要求:必须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并能满足以下规范及要求:
2.2.1.所需的原材料及产品都必须满足现行国家及行业标准的要求;
2.2.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原装的正宗合格正品,完全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和厂家的标准,若提供非原装正品货物,则无条件退货,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且具有本项目所采购物品销售、安装、售后服务能力。
2.2.3.所有电脑、服务器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标所报电脑须为同一品牌;
2.2.4. 所有硬件(包含电脑、显示器、鼠标、键盘、投影仪、投影仪灯泡等)中标后,需提供三年原厂免费质保服务承诺书。
3.询价要求:
3.1.供应商资格:
3.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3.1.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注册资金需在200万元及以上;
3.2.报名方式:
本项目无需网上报名,供应商可自行在含山县招标采购交易信息网(http://www.hszbcg.com/)下载本询价函及其他相关资料。
3.3.报价函构成:报价单、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银行进账单复印件、承诺所有硬件(包含电脑、显示器、鼠标、键盘、投影仪、投影仪灯泡等)中标后,提供三年原厂免费质保服务承诺书原件、所有电脑、服务器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承诺书原件;投标所报电脑须为同一品牌承诺书原件,核心设备核心参数的系统截图及核心设备原厂彩页、技术参数偏离表、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人参加需提供)(授权书需在投标时另附一份以备资格审查)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本询价函和技术参数及性能要求表中所提到的满足询价函要求的其它材料复印件,上述资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报价函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3.4.报价:
3.4.1.本次报价上限价为138.54万元,超过上限价为无效报价。报价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按照询价函中的要求一次性报出所投货物的单价和合价。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多方案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3.4.2.项目参数中参数、配置如标注了货物的产地、品牌则并非指定,供应商在其报价函中可以选用其它品牌或产地的货物,但这种替代质量上要优于或相当于询价函的相关要求。
3.4.3.供应商应当自行考虑市场风险,所报价格应包含货物成本、保险、税金、运输、安装、配件、培训、维护、保修期售后服务、合理利润和在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等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3.5.合同主要条款:供应商的报价一经本中心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供货时间为签订合同15日内供货安装并交付使用;交货地点:货物送至教育局指定学校。付款方式:不预付货款,货物送到指定地点安装后,经采购人按相关标准验收合格后,预付合同款的90%,余款作为质保金一年后付清。供应商应保证产品质量及采购人相关要求。所有硬件(包含电脑、显示器、鼠标、键盘、投影仪、投影仪灯泡等)中标后,需提供三年原厂免费质保服务承诺书
3.6. 报价函递交:供应商应将报价函装订成册、密封并在密封件处加盖公章,密封件上标明询价函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和邮编,在本询价函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指定的地点。
3.7.资格审查:递交报价函时须提供投标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若无副本原件,可接受公证件或发证机关证明)、有效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银行进账单原件和采购中心到账单一致性、供应商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非法人参加需提供)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以上资质材料均须在拆封报价函之前递交进行资格审查,未能在拆封报价函前全部提供上述资料的供应商视为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不能进行后续评审。
4.采购保证金:
供应商递交报价函前,必须提交规定的采购保证金,采购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法人账户汇出(汇出账户名称必须与资格证书的名称完全一致),以供应商银行进账单原件与采购中心到账单一致性作为现场查验的依据,否则为无效担保,视为废标。评审时供应商没有交纳采购保证金的,采购中心有权拒绝接受其报价函。
政府采购中心和采购人的利益在因供应商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规定的条件从供应商的采购保证金中获得补偿。
4.1.投标人应按要求在2015年8月18日16:00前提交投标保证金,并采用银行转账方式
4.2. 采购保证金为:人民币3万元
供应商的采购保证金,应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含山支行
银行账号:184228321669
收款单位:含山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4.3. 采购保证金有效期:采购保证金应在询价截止后30天内 保持有效,不计利息。
4.4.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采购中心将没收供应商采购保证金:供应商在询价函中规定的有效期内撤回其报价;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能签订合同的;未能按时交货的;供应商有串通、提供虚假资料等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5.评审原则:
由询价小组先对所投产品的参数、型号响应性、报价正确性等询价函的实质性响应等内容进行评审,再由询价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按照供应商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向采购人推荐不超过三名成交候选供应商。但投标供应商的报价高于上限报价或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供应商有效合理报价,不能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其报价无效除外。采购人可以根据最低评标价法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按照询价函要求,对成交候选供应商报价函及其相关资料的真实性等情况进行考察后再确定成交供应商(在确定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有重大问题并被否决后,采购人才能对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进行考察)。
6.报价函递交时间:2015年8月19日15:00-15:30
7.报价函递交地点:含山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褒禅山路与望梅路交叉口住建局办公楼一楼东侧)
8. 报价函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8月19日15:30
9、含山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联系人 齐工 电话:0555-4326687
含山县教育局 联系人 叶主任 电话:139654376695
含山县教育局
含山县招标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2015年8月11日
重要说明:所有关于本项目的补充、答疑、变更等相关通知公告均以含山县招标采购交易信息网网站(http://www.hszbcg.com/)发布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若因投标人未及时关注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特此说明。
提示:没有办理网上登记注册供应商,需在含山县政府采购网上办理投标企业投标人网上登记注册(网址:http://ahhscg.gov.cn),网上登记注册及审核可以在投标前或投标后进行,网上注册不影响供应商参加本次投标。
含山县教育局“改薄”信息化教学仪器设备采购项目供货与安装询价函
尊敬的供应商:
含山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受含山县教育局的委托,现对“含山县教育局‘改薄’信息化教学仪器设备采购项目供货与安装”进行询价采购。请符合询价要求并可完全响应本询价函的供应商根据采购项目清单要求提交报价函。
1.采购编号:AHHSCG-2015-029
2.采购项目内容:货物清单与参数详见附件
2.1.采购资金:预算人民币 138.54万元
2.2.质量要求:必须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并能满足以下规范及要求:
2.2.1.所需的原材料及产品都必须满足现行国家及行业标准的要求;
2.2.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应是全新、原装的正宗合格正品,完全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和厂家的标准,若提供非原装正品货物,则无条件退货,并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且具有本项目所采购物品销售、安装、售后服务能力。
2.2.3.所有电脑、服务器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投标所报电脑须为同一品牌;
2.2.4. 所有硬件(包含电脑、显示器、鼠标、键盘、投影仪、投影仪灯泡等)中标后,需提供三年原厂免费质保服务承诺书。
3.询价要求:
3.1.供应商资格:
3.1.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3.1.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登记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注册资金需在200万元及以上;
3.2.报名方式:
本项目无需网上报名,供应商可自行在含山县招标采购交易信息网(http://www.hszbcg.com/)下载本询价函及其他相关资料。
3.3.报价函构成:报价单、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银行进账单复印件、承诺所有硬件(包含电脑、显示器、鼠标、键盘、投影仪、投影仪灯泡等)中标后,提供三年原厂免费质保服务承诺书原件、所有电脑、服务器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承诺书原件;投标所报电脑须为同一品牌承诺书原件,核心设备核心参数的系统截图及核心设备原厂彩页、技术参数偏离表、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非法人参加需提供)(授权书需在投标时另附一份以备资格审查)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本询价函和技术参数及性能要求表中所提到的满足询价函要求的其它材料复印件,上述资料均需加盖供应商公章。报价函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
3.4.报价:
3.4.1.本次报价上限价为138.54万元,超过上限价为无效报价。报价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按照询价函中的要求一次性报出所投货物的单价和合价。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多方案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3.4.2.项目参数中参数、配置如标注了货物的产地、品牌则并非指定,供应商在其报价函中可以选用其它品牌或产地的货物,但这种替代质量上要优于或相当于询价函的相关要求。
3.4.3.供应商应当自行考虑市场风险,所报价格应包含货物成本、保险、税金、运输、安装、配件、培训、维护、保修期售后服务、合理利润和在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等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3.5.合同主要条款:供应商的报价一经本中心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供货时间为签订合同15日内供货安装并交付使用;交货地点:货物送至教育局指定学校。付款方式:不预付货款,货物送到指定地点安装后,经采购人按相关标准验收合格后,预付合同款的90%,余款作为质保金一年后付清。供应商应保证产品质量及采购人相关要求。所有硬件(包含电脑、显示器、鼠标、键盘、投影仪、投影仪灯泡等)中标后,需提供三年原厂免费质保服务承诺书
3.6. 报价函递交:供应商应将报价函装订成册、密封并在密封件处加盖公章,密封件上标明询价函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和邮编,在本询价函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指定的地点。
3.7.资格审查:递交报价函时须提供投标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若无副本原件,可接受公证件或发证机关证明)、有效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银行进账单原件和采购中心到账单一致性、供应商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原件(非法人参加需提供)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以上资质材料均须在拆封报价函之前递交进行资格审查,未能在拆封报价函前全部提供上述资料的供应商视为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不能进行后续评审。
4.采购保证金:
供应商递交报价函前,必须提交规定的采购保证金,采购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法人账户汇出(汇出账户名称必须与资格证书的名称完全一致),以供应商银行进账单原件与采购中心到账单一致性作为现场查验的依据,否则为无效担保,视为废标。评审时供应商没有交纳采购保证金的,采购中心有权拒绝接受其报价函。
政府采购中心和采购人的利益在因供应商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规定的条件从供应商的采购保证金中获得补偿。
4.1.投标人应按要求在2015年8月18日16:00前提交投标保证金,并采用银行转账方式
4.2. 采购保证金为:人民币3万元
供应商的采购保证金,应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含山支行
银行账号:184228321669
收款单位:含山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4.3. 采购保证金有效期:采购保证金应在询价截止后30天内 保持有效,不计利息。
4.4.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采购中心将没收供应商采购保证金:供应商在询价函中规定的有效期内撤回其报价;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能签订合同的;未能按时交货的;供应商有串通、提供虚假资料等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5.评审原则:
由询价小组先对所投产品的参数、型号响应性、报价正确性等询价函的实质性响应等内容进行评审,再由询价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按照供应商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向采购人推荐不超过三名成交候选供应商。但投标供应商的报价高于上限报价或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供应商有效合理报价,不能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其报价无效除外。采购人可以根据最低评标价法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也可按照询价函要求,对成交候选供应商报价函及其相关资料的真实性等情况进行考察后再确定成交供应商(在确定第一成交候选供应商有重大问题并被否决后,采购人才能对第二成交候选供应商进行考察)。
6.报价函递交时间:2015年8月19日15:00-15:30
7.报价函递交地点:含山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一楼开标室(褒禅山路与望梅路交叉口住建局办公楼一楼东侧)
8. 报价函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8月19日15:30
9、含山县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联系人 齐工 电话:0555-4326687
含山县教育局 联系人 叶主任 电话:139654376695
含山县教育局
含山县招标招标采购交易中心
2015年8月11日
重要说明:所有关于本项目的补充、答疑、变更等相关通知公告均以含山县招标采购交易信息网网站(http://www.hszbcg.com/)发布为准,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若因投标人未及时关注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特此说明。
提示:没有办理网上登记注册供应商,需在含山县政府采购网上办理投标企业投标人网上登记注册(网址:http://ahhscg.gov.cn),网上登记注册及审核可以在投标前或投标后进行,网上注册不影响供应商参加本次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