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现就桂林市公安局七星分局委托就办公设备、户籍设备、通讯设备及警用装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办公设备、户籍设备、通讯设备及警用装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GLZFCG2015A0221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采购需求)
A分标:
项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1 |
台式电脑 |
6 |
台 |
2 |
台式电脑 |
90 |
台 |
3 |
打印机 |
51 |
台 |
4 |
投影机 |
10 |
台 |
5 |
笔记本电脑 |
10 |
台 |
6 |
扁平化指挥系统防雷工程 |
1 |
项 |
7 |
高拍仪 |
50 |
台 |
8 |
SIS采集仪 |
3 |
套 |
9 |
签注一体机 |
3 |
套 |
10 |
指纹采集设备 |
7 |
台 |
11 |
人口信息系统电子档案扫描仪 |
7 |
台 |
12 |
居民身份证阅读仪 |
7 |
台 |
13 |
人口信息系统设备(针式打印机) |
7 |
台 |
14 |
装订机 |
1 |
台 |
15 |
档案密集架 |
70 |
平方 |
16 |
社区PAD(单警装备) |
7 |
台 |
17 |
居住证读卡器 |
1 |
台 |
18 |
单反相机 |
7 |
台 |
B分标
项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1 |
对讲机 |
100 |
台 |
2 |
对讲机 |
2 |
台 |
3 |
手持微波影音接频接收机 |
1 |
台 |
C分标
项号 |
货物名称 |
数量 |
单位 |
1 |
执勤头盔 |
100 |
顶 |
2 |
防弹头盔 |
20 |
顶 |
3 |
防弹盾牌 |
20 |
块 |
4 |
防暴头盔 |
150 |
顶 |
5 |
组合式抓捕套装 |
5 |
根 |
6 |
防暴盾牌、警棍 |
100 |
套 |
7 |
防暴抓捕器 |
2 |
套 |
8 |
警用巡逻装备 |
20 |
套 |
9 |
尼龙单警装备七件套 |
100 |
套 |
10 |
手枪弹匣 |
100 |
个 |
11 |
手枪弹匣 |
50 |
个 |
五、采购预算:本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A分标壹佰零伍万陆仟贰佰元整(¥1056200.00);B分标肆拾叁万伍仟伍佰元整(¥435500.00);C分标叁拾伍万伍仟叁佰捌拾元整(¥355380.00)。
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并且国内注册、具备法人资格,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的供应商。
2、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方式:
1、发售时间:2015年10月10日至 2015年10月16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发售地点: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广西桂林市中山北路13号五楼)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邮费50元,请与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0773-2827137。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按各分标政府采购预算金额的1%(人民币,四舍五入到元,须足额交纳)
投标保证金的交纳方式:以转账或电汇的形式。投标人必须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银行账户以转帐或电汇形式转出,并于2015年10月27日下午17时前到达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本项目各分标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5年10月30日上午9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桂林市中山北路13号2楼),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5年10月30日上午8时00分至9时00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5年10月30日上午9时00分在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厅(桂林市中山北路13号2楼)开标。
十一、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联系人:周政维 联系电话:0773-5838821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欣欣、张萍 联系电话:0773-2827137 传真:0773-2816625。
十四、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桂林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3-2838596
广西新宇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