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金平区政府采购中心受汕头市金平区教育局的委托,对汕头市金平区教育局中小学校多媒体教学平台及计算机语音室设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招标文件已经采购人审核、确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编号:SJCZ201310
二、项目名称:中小学校多媒体教学平台及计算机语音室设备
三、采购预算:本次采购预算金额合计共17021062.5元(人民币大写:壹仟柒佰零贰万壹仟零陆拾贰元伍角),其中:
包组一:人民币3242255元(人民币大写:叁佰贰拾肆万贰仟贰佰伍拾伍元);
包组二:人民币2923357元(人民币大写:贰佰玖拾贰万叁仟叁佰伍拾柒元);
包组三:人民币3507467元(人民币大写:叁佰伍拾万柒仟肆佰陆拾柒元);
包组四:人民币3458856.5元(人民币大写:叁佰肆拾伍万捌仟捌佰伍拾陆元伍角);
包组五:人民币3889127元(人民币大写:叁佰捌拾捌万玖仟壹佰贰拾柒元)。
各包组投标价不得超出包组预算金额的95%,分项报价不得超过采购清单该产品预算价格的95%,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采购内容:
包组一:多媒体教学平台(投影类)(详见附件1.包组一)
包组二:多媒体教学平台(配置液晶电视类)(详见附件2.包组二)
包组三:计算机语音室(1)(详见附件3.包组三)
包组四:计算机语音室(2)(详见附件4.包组四)
包组五:计算机语音室(3)(详见附件5.包组五)
2、投标人可对个别包组或多个包组进行投标,但应对包组内全部货物和服务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组内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3、供应商应该是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代理商或经销商。
4、供应商必须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企业三级或以上资质。
5、本采购中的设备如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应是已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财库〔2013〕89号)颁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第十四期)”中有效期内的产品。第十四期节能清单中的设备性能参数作为附件予以强制执行,即凡与附件所列性能参数不一致的产品,不得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6、投标人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原件(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规定)。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六、有意参加本次公开招标采购的供应商请预先进行报名:
报名办法:把报名函(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公章)送至金平区政府采购中心,报名函格式自定,但必须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等信息。报名截止时间:2013年12月24日17时30分。在提交报名函的同时,带齐以下证件(正件备查、复印件加盖公章),请自带U盘前往金平区政府采购中心拷取相关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公章);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公章);
(3)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核对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公章)。
(6)投标人必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原件(根据汕检会[2013]1号文规定)。
七、投标时间:2013年12月30日9时15分-9时45分
八、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汕头市汕樟路79号五楼西侧。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3年12月30日9时45分
十、开标地点:汕头市汕樟路79号五楼西侧。
十一、招标文件公示: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自2013年12月10日起至2013年12月16日17时30分止),如有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汕头市金平区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向金平区政府采购中心质疑时,请将反映内容及公司的基本信息(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以书面形式(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单位公章)送达至汕头市金平区政府采购中心。
十二、招标文件请点击附件下载:(招标文件 包组一 包组二 包组三 包组四 包组五)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金同志、张同志
电话:0754-88132922 传真:0754-88631275
联系地址:汕头市金平区政府大楼1105室 邮编:515041
采购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陈同志 0754-88236377
汕头市金平区政府采购中心
2013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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