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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新能效指标将淘汰多数产品

避免补贴超大尺寸的电视
来源:中国电子报 更新日期:2012-09-06 作者: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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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避免补贴超大尺寸的电视

    5月发布的《节能产品惠民工程高效节能平板电视推广实施细则》,要求对通过能效标识备案的能效一级、被动待机功率不大于0.5瓦且能效指数达到1.7以上的液晶电视和能效指数达到1.4以上的等离子电视按尺寸给与不同程度的补贴。此次细则的出台,打破了以往只依据能效等级进行补贴的普惠制做法,仅针对一级产品中不同能效指数的产品有区别地进行补贴。这种补贴政策更为科学,是政策设计的一大进步。

    我们对新政实施后市场的变化进行了追踪研究,认为政策在执行过程中仍有很大的改进空间。

    第一,补贴政策的一个重要目的是推广节能产品,淘汰落后技术,因此补贴政策应只针对最具节能潜力的新技术产品。

    第二,贴政策应避免补贴超大尺寸的电视。即使采用最先进的节能技术,超大尺寸电视的绝对能耗仍然比小尺寸电视高出很多。研究结果表明,目前中国市场销售的平板电视主流尺寸是30英寸到50英寸,约占总销量的70%。但此范围内一级能效产品比重相对较低。据统计,30到40英寸平板电视中一级产品约占52%,低于58%的平均水平。然而从42英寸到55英寸,平板电视的能效指数有较为明显的提升,大于50英寸的产品中一级产品比例高达74%。而此次节能补贴中,电视尺寸越大,补贴额度越高,导致大量的资金不能流向量大面广的中小尺寸电视。要享受最高额度的节能补贴,必须购买42英寸以上的电视,无形中鼓励消费者购买超出实际需要的更大尺寸且绝对能耗更多的电视,这违背了推动绿色消费的初衷,反而可能会提高电视使用过程中的总能耗。

    第三,补贴额度的市场撬动杠杆作用不明显。对十几个国家家电补贴政策的研究结果表明,只有当家电节能补贴的额度达到产品销售价格的20%~30%时,消费者才会有明确的选择倾向,补贴政策也才会真正有效地推动市场向节能方向转型。此次对电视的平均补贴额度还不到售价的10%,部分节能高效电视补贴后的价格仍明显高于普通产品,对价格较为敏感的普通消费者仍然会倾向于选择更低价产品,而非更节能产品。

    第四,由于我国能效标识采取的是“企业自我声明+备案+市场监管”的实施模式,因此在新政出台极短的时间内出现了企业大面积突击修改备案信息的现象。在这种状况下,如何加强对备案的审核、对产品能效符合性监督和检测、对虚标骗补行为进行打击就成为政策制定者应关注的问题。国家相关部门应制订新的办法,采取更严密有效的方式,避免虚标骗补现象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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