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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中心市区LED彩灯夜景设备采购

来源:投影时代 更新日期:2011-09-09 作者:pjtime资讯组

    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受泉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的委托对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编号:ZZCG2011-23

    二、招标项目名称: 泉州市中心市区LED彩灯(九一路、丰泽街东段)夜景设备采购与安装服务。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现场勘察:投标人自行自费组织到现场勘察。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的,营业执照年检合格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供货商或制造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应遵守有关中国法律、法规和条例;

    7、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

    8、本次采购最高控制价将于距开标时间5个工作日前公布,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视为无效投标。

    六、获得采购文件的办法:即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 zfcg.fjqz.gov.cn/)下载采购文件

    中心市区LED彩灯夜景工程(九一路、丰泽街东段)ZZCG2011-23定稿.doc。无法实现正常下载的,请按照本公告的联系方式与我司联系下载事宜;报名费于开标当日缴纳,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图纸: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1年9月27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八、开标时间:2011年9月27日上午9:30(北京时间)

    九、投标及开标地点: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泉州市义全街水产大厦13层)

    十、采购单位联系人:付先生 联系电话:0595-22819766

    十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后提出的质疑将不予接受。

    十二、收款单位: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厦门长青路支行 帐 号:3510 1513 0010 5250 1886

    联系电话:0595-28006289传 真:0595-28006389 联系 人:林先生/郭小姐

    电子邮箱:zzcgzb@163.com

    十三、本采购文件如有更改或澄清,均发布在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zfcg.fjqz.gov.cn/,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十四、本次采购拒绝原装进口产品,需要有自主知识产权。

    十五、本次采购解释权归属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福建卓知项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2011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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