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是一个最年轻的创业,按理讲最易出成果的行业也非互联网莫属。近年来美国的互联网发展恰恰证明了这一点。但在中国,走过的十六年却无亮点。大家都在抄美国的模式,抄袭的成功是因为在中国的文化与语言与美国不同。抄袭在中国是允许的,因为中国无互联网创新的法律环境,并且大家都不以抄袭为耻辱,甚至有名人还理直气壮的说:“小公司能做的,我们大公司为什么不能做。”我在想为什么他不早过别人来做?
再看看传统媒体和网络媒体每天的互联网新闻都是互联网大佬的八卦,传统媒体认为报道这些大公司才有新闻价值。再者现在的新闻也是有偿的了。近日慧聪4000万签约的四大搜索引擎,百度互联网新闻就有好几条,而且一挂就是好几天,百度5分钟更新一次的规则在金钱面前也失效了。
在美国,真正创新的是小公司,而在中国这种环境下,谁还会有动力去创新?因为你的创新很快会被人抄袭,也不会有媒体关注你的创新,除非你出得起高价;所以,中国互联网要创新就必须先给予法律保护,媒体也应给予创新以良好的人文关怀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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