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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欧洲专利门”国内机顶盒企业要突围

来源: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导报 更新日期:2007-03-17 作者:佚名

   面对欧洲MPEC-2组织索要专利使用费的律师函,国内机顶盒生产厂商表示:“如果欧洲MPEC-2组织真的按照每台2.5美元征收专利费,拿走一多半甚至全部的利润,那么企业必死无疑。”

  国内数字电视市场特殊的分割局势,致使各机顶盒厂商将更多的产能用于出口。目前,我国对欧盟机顶盒的年出口量超过1000万台,每台机顶盒的出口利润约为2-3美元。“钱没有挣到多少,倒招来了一批狼。”天柏宽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吕品幽默地说。吕品所说的“狼”即欧洲MPEG-2组织。

  机顶盒企业遭遇“欧洲专利门”

  2006年年底,长虹、创维、天柏、同洲等国内主要机顶盒生产商陆续收到欧洲MPEC-2组织发来的律师函,称要向应用了其专利标准的机顶盒按每台2.5美元的标准收取专利使用费,并表示征收专利费产品的时间要追溯至2000年。

  我国是全球最大的机顶盒生产国。目前我国机顶盒产业的平均利润率为10%,每台机顶盒的利润为2-3美元,其中低端机的利润只有1美元多,即便是多功能、高附加值的机顶盒产品,也不过每台4美元左右的利润。因此,国内厂商表示:“如果欧洲MPEC-2组织真的按照每台2.5美元征收专利费,拿走一多半甚至全部的利润,那么企业必死无疑。”

  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家电分会秘书长于治璞称,欧洲目前正加紧组建DVB-T专利技术联盟,以对全球范围内机顶盒应用该项技术的侵权行为进行追究,而重点就是针对中国的数字电视厂商。

  为何选在此时收取专利费?于治璞认为,此前我国数字电视发展缓慢,国外技术组织未提及专利费事宜。随着中国数字电视地面传输标准的确定,相关产业链的迅速发展,拥有该领域核心技术专利的欧洲组织便开始找上门来。先放水养鱼,养大了再收网,已成为国外技术组织在华实行的重要策略。

  国内机顶盒生产企业面临的不仅仅是欧洲MPEG-2组织这一匹“狼”。据了解,美国ATSC、日本ISDB-T等组织可能随后到来。

  期待政府出面

  面对欧洲MPEG-2组织向我国机顶盒生产企业发来的律师函,目前多数中国企业对欧洲方面都采取了“暂不回应”的态度。许多企业都把解决问题的希望寄托于政府有关部门,包括信息产业部和国家广电总局。

  “我们还没有开始进行谈判。再等等看吧。”创维一负责人如是说。长虹、海信等企业同样采取“暂不理会”的策略。

  由于MPEC-2组织在律师函中提出的原则是“谁把产品销售给最终用户,就由谁来交费”,而目前在中国,机顶盒都是由有政府背景的电视台或有线电视管理企业销售或赠送给最终用户的,因此有关厂商希望专利方能直接找政府相关部门去谈。“希望能够借信息产业部和广电总局的力量,将专利费价格压至每台2.5元人民币的水平。”厂商们如是说。

  但政府有关部门的公度却与机顶盒生产厂家乐观的期待相去甚远。“信息产业部不可能为机顶盒专利费买单。”信息产业部电子信息产品管理司广播电视处处长白为民表示:“机顶盒专利收费是企业行为,不是政府应该干预的事,作为负责宏观政策研究和政策制定的信息产业部不可能过问,更不可能代表机顶盒生产企业与国外企业进行谈判。”

  广电总局科技司相关负责人表示,机顶盒生产企业归信息产业部主管,而广电总局只是负责电视内容的宏观管理,因此,不大可能由广电总局出面为之说情。

  机顶盒企业应抱团自救

  “使用别人的专利技术,向对方支付一定比例的使用获利当属天经地义。”某资深家电专家表示,向中国机顶盒生产企业收取专利费,是国外企业超越国内企业胜出市场的关键一步。

  该人士称,看好中国方兴未艾的数字电视市场,如今摩托罗拉、汤姆逊、飞利浦等国外机顶盒生产厂商相继进入中国市场。但面对国内机顶盒生产厂商发动的价格战,国外企业在价格战打不赢的情况下,只好转打技术战,力图以技术取胜。向国内机顶盒生产厂商收取专利费自然成为关键的一步。

   “做市场一定要遵从相关游戏规则”。该人士指出,做大做强一个产业不可没有核心技术,但不少国内企业选择了急功近利的道路,最终吃亏的还是自己。他还认为,如今就是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也不可能出面为其属下的会员企业喊冤。“国外企业也是协会的成员。”专家认为,国内机顶盒生产厂商只有抱团谈判,才可能实现降低专利费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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