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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昌县文化馆音响、灯光系统设备招标

来源:投影时代 更新日期:2015-09-17 作者:pjtime资讯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新昌县文化馆委托,就音响、灯光系统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编号:2015-65(HW)

    二.采购组织类型:政府集中采购

    三.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本招标项目为新昌县文化馆音响、灯光系统设备项目,预算金额为43.8480万元整。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要求;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1.发售时间:2015年9月15日至2015年10月8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00

    2.发售地点:凡符合上述要求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站http://www.zjzfcg.gov.cn/new/及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xcztb.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3.标书售价(元):每本0(售后不退)

    本项目无须报名,在上述网站公告附件下载处下载招标文件参加投标。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月9日,09:30。

    七.投标地点: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一)(新昌县大道东路668号四楼,汽车东站西侧)

    八.开标时间:2015年10月9日,09:30。

    九.开标地点: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一)(新昌县大道东路668号四楼,汽车东站西侧)

    十.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8000.0

    交付方式:电汇

    收款单位(户名):新昌县财政局-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浙江新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201000031801898000009

    特别说明:

    (1)汇入投标保证金时请务必在备注栏中注明所投项目的名称及编号。

    (2)投标截止时间前随带汇款凭证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委托)到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开发票。

    十一.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日24时止)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邵女士、陈女士

    联系电话:0575-86229191

    传真:0575-86229227

    地点: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一)(新昌县大道东路668号四楼,汽车东站西侧)

    采购单位联系人:陈先生。电话:0575-86022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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