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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市费县公安局科技信息化设备采购招标

来源:投影时代 更新日期:2015-08-24 作者:pjtime资讯组

    临沂市费县公安局科技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费县公安局

    二、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兴联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临沂市兰山区齐鲁大厦1311室

    联系方式:0539-2030413   15615172960

    三、项目名称:费县公安局科技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XLZBLY-2015094

    四、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分包情况:

    该项目共分两个包采购:

    A包:费县公安局办公设备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B包:费县公安局液晶拼接大屏监控系统设备采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A包投标人资格要求:

    1、应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保障能力,具有厂家售后服务承诺函;

    4、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

    5、具有厂家对本项目的授权;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不得分包转包;

    7、法律法规及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B包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2、所投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及强制性要求;

    3、同时具备中国境内注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建筑智能化三级及以上和安防智能化三级及以上资质;

    4、向代理采购人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

    5、招标文件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款。

    6、在以往的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

    7、本项目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七、投标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

    各投标人均提供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资质证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的证明(近六个月缴纳凭证或主管部门出具的缴纳明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以上资料携带原件进行审核,复印件一式三份加盖公章装订留存,在封面注明“费县公安局科技信息化设备采购项目包报名资料”字样,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受理。

    地点:费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山东兴联招标有限公司窗口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费县建设东路与蒙山路交汇处)。

    时间:2015年8月24日~2015年8月28日每日08:30时~11:30时,14:30时~17:30时(节假日除外)。

    采购文件售价:150元/包,售后不退。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

    开标时间:2015年9月15日15时00分;

    地点: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九、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分别为A包6000元,B包6000元,投标企业在2015年09月14日下午17:00时前需通过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的方式向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以到账时间为准,不接受银行承兑汇票、银行保函、支票)。

    投标保证金帐户:

    户名:费县人民政府政务大厅管理办公室

    开户行:临商银行费县支行

    账号:800001851005000000127

    联系电话:0539—5080858

    十、本公告发布的媒介:山东省政府采购网、临沂政府采购网、费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费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十一、本项目联系人:

    招标单位:费县公安局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13853989326

    代理机构:山东兴联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工

    联系电话:0539-2030413   15615172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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