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阳朔县人民检察院委托,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拟对自动化办公设备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自动化办公设备采购
二、项目编号:KLGLX20151079
三、采购内容及数量、单位: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单位 |
1 |
便携式打印机 |
台 |
5 |
2 |
复印机硒鼓 |
套 |
2 |
3 |
数码相机 |
台 |
11 |
4 |
摄像机 |
台 |
5 |
5 |
电子数码智能密集架 |
组 |
30 |
6 |
防潮柜 |
个 |
1 |
7 |
DVD蓝光播放机 |
台 |
1 |
8 |
录音笔 |
支 |
2 |
9 |
户外音响 |
台 |
1 |
10 |
投影仪 |
套 |
1 |
11 |
70寸显示屏 |
个 |
1 |
具体详见《货物采购需求》。 |
四、报价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并且国内注册、具备法人资格,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的供应商。
五、询价通知书的发售方式:
1、发售时间:2015年12月1日至2015年12月7日正常上班时间(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桂林分部(广西桂林市七星区五里店路8号小区兴达大厦六楼)
3、售价:询价通知书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邮费50元请与请与广西科联招标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773-2882646。
六、采购预算及报价保证金:
采购预算:人民币¥262580.00元;报价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仟元整(须足额交纳)
报价人应于2015年12月日15时前将报价保证金从报价人银行账户以转账、电汇形式转至广西科联招标中心以下银行账号。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
七、报价截止时间和地点:
报价人应于2015年12月9日15时前将报价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桂林分部(广西桂林市七星区五里店路8号小区兴达大厦六楼),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报价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5年12月日8时30分至15时。
八、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账户:
1、购买询价通知书和交纳成交服务费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桂林分部
开户银行:桂林银行芙蓉支行
账 号:660010007045600010
2、交纳报价保证金账户:
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南宁市相思湖支行
开户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账号:8000 5435 9168 889
九、业务咨询:
购买采购文件联系人:胡小姐 联系电话:0773-2882646
项目负责人:秦志伟 联系电话:0773-5851107 传真:0773-2885706
采购单位联系人: 李珺 联系电话:773-8822181
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阳朔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3-8811598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
201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