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政府采购中心按询价采购方式的要求,拟对灵台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等3单位办公设备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采购文件编号:LTZC1570
二、采购项目及数量:复印机1台、台式电脑7台、激光打印机1台、针式打印机1台、液晶电视机1台(具体采购品目、数量及参数要求详见询价采购文件)。
三、预算采购金额: 4.7万元
四、评标办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 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3、有能力提供货物及长期售后服务的供应商;4、符合采购文件中的其它要求。
六、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2015年10月21日至10月23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在灵台县政府采购中心(灵台县财政局409室)发售采购文件,采购文件不邮寄。
七、递交询价响应性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10月27日上午11:00前。
八、递交询价响应性文件地点:灵台县财政局四楼政府采购中心办公室(财政局409室)
九、递交询价文件收件人名称:灵台县财政局,邮政编码:744400
收件人:灵台县政府采购中心
十、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周丽花 电 话:(0933)3603243
灵台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