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辉县市人民检察院多功能会议室升级改造项目谈判公告

来源:投影时代 更新日期:2015-01-28 作者:pjtime资讯组

    辉县市人民检察院多功能会议室升级改造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目前本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现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辉县市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就该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

    1、项目概况及谈判范围

    1.1项目名称:辉县市人民检察院多功能会议室升级改造项目;

    1.2项目编号:辉交采2015DTP001号;

    1.3项目地点:辉县市人民检察院;

    1.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1.5建设规模:辉县市人民检察院多功能会议室升级改造

    1.6质量要求:合格;

    1.7计划工期:40日历天;

    1.8谈判范围:工程施工设计图纸范围内;

    2、合格供应商资格

    2.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2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省级及以上颁发的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服务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

    2.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11-2013年财务报表);

    2.4信誉要求:企业无租赁资质或出借资质,近三年无违约,无不良通报情况,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供应商不得存在上述情况,并出具承诺书);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注:本次谈判实行资格后审,供应商应对自身资格及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性、合规性负责,谈判前相关单位和个人不对供应商的资格做最终认定,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竞争性谈判文件。资格后审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报名及谈判文件的获取

    3.1、报名时间及地点: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请于2015年1月27日- 2015年1月29日 ,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 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公休、法定节假日除外)在辉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辉县市学院路北段)报名。

    3.2、供应商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证件:

    供应商报名时必须携带下述资料(需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3.2.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3.2.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服务许可证(副本);

    3.2.3、企业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3、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3.4、获取地点:辉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辉县市学院路北段)。

    4、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4.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谈判截止时间)为2015年2月4日9时整,地点为辉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一楼开标室(辉县市学院路北段)。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谈判公告将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辉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站上发布。

    6、本次谈判联系事项

    采购人:辉县市人民检察院

    联 系 人:王海亮  

    联系电话:15903874111 

    代理机构:北京恒乐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蔡海涛

    联系电话:0371-55153019  13837122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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