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央视“3·15晚会”,平板电视的售后维修问题成为公众焦点:从CRT到平板,电视机已更新换代,已沿用十余年的国家强制性“三包”规定却没能跟上形势。一些外资或合资彩电生产企业常以“平板电视不属于电视”为由,拒绝执行国家“三包”规定。记者昨从市消协获悉,将平板电视纳入“三包”的相关规定有望在年内出台。
现状
平板电视买得起修不起
随着模拟电视向数字、CRT再向平板的快速转变,平板电视大量进入百姓家庭,尤其是家电下乡政策实施以来,平板电视在农村市场也开始了快速普及的步伐。
一方面是市场消费需求迅速增大,另一方面则是售后服务水平低下,消费纠纷频发。据了解,去年,我市消协部门便接到多起平板电视质量问题的投诉,主要集中在厂商不实行“三包”,产品维修费用高。
昨天,去年遭遇平板电视三包难的市民王先生说,按照“三包”规定,刚使用个把月便发生爆裂的液晶屏应享受免费维修,但在实际协商中,商家却只愿提供有偿维修,开出的维修费也很高——换一个屏相当于重新买一台液晶电视!“虽然通过法院审理和调解,商家在维修费用上作了让步,但离我们的实际消费利益还有很大距离!”
展望
平板电视有望年内进“三包”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继央视3·15对平板电视售后服务问题进行曝光后,多家外资平板电视厂商纷纷调整售后规定,即“企业版三包”。但在实际操作中,消费者仍质疑“厂商说一套做一套”,有作秀之嫌。
对此,市消协有关负责人介绍,目前电视的“三包”服务,仍在沿用1995年制定的《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简称《三包规定》),彩色电视机、黑白电视机都享有“整机一年,主要部件三年”的“三包”服务。然而,后来逐渐兴起的等离子、液晶电视等平板电视机都未被包含之内,很多厂商也就钻了这个空子。
不过,随着国家质监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工信部等部门共同发起的电视机三包细则制定和修订工作后,电视机“三包”细则有望在年内得到明确,厂商打“擦边球”的现象将被杜绝。
解读
扬州消协参与新“三包”修订
5月10日,根据中消协的通知要求,南京、无锡、苏州、扬州、镇江5个城市的消协有关代表对正在制定中的新电视机“三包”规定进行了集中讨论。
记者从集中讨论的新“三包”规定意见稿中了解到,对于电视机的定义,该意见稿指出“本规定所称电视接收机是指:接受模拟、数字电视信号的阴极射线管电视接收机、等离子电视接收机、液晶电视接收机以及其他采用显示屏作为显示终端的接收机。”从中可见,平板电视的“三包身份”终于在新电视机“三包”规定中得到了明确。
除能享受“三包”规定外,消费者最为关心的等离子电视机和液晶电视机的三包有效期均为:整机1年,主要配件(即:显示屏、屏驱动组件、屏逻辑组件、高频调谐器)3年。
“在老三包规定中,黑白电视机、彩电作为一种商品只参照三包总体规定。而新电视机三包规定则更加详细、明确。其实,后者就是针对电视机三包出台的专门细则。”市消协有关负责人指出,新增规定中也考虑到当前实际情况,并且便于操作,如“生产者应保证在产品售出5年内继续提供符合要求的零配件”、“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期超过15日时,由销售者(修理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提供同型号或性能相当的备用电视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