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 吸声
在同传室内采用防静电的吸声材料会降低回声及混响,传译室内的混响时间(参照ISO3382)为0.3s至0.5s,倍频带宽为125Hz至4000Hz。
同传室后面与墙之间可采用一层吸音材料制成的屏风,可削弱墙对声音的反射作用,在没有地毯的会议厅内,同传室应置于地毯之上。
7.3. 通风
同传室应该配有良好的通风系统,以保证至少每小时七次的空气更新,同时不会产生有害于翻译员的气流。如果可以有更高频率的气流更新,应该在同传室内设置开关进行调节。
屋顶的抽风扇应当足够强劲以达到以上的要求,同时又必须尽可能保持极低的噪声,如果通风口是直接对着会议室,应该位于传译室较低的墙面上(可利用冷空气,并可以保证良好的循环),并应朝着传译室的后面以避免气流吹到翻译员的腿上。
有通风系统的同传室内的加权声压级应不超过40dB,通风系统的机械振动应被减到最低。
8. 工作台面
工作台面应该与同传室同等宽度,它是水平放置的,并覆盖有减震材料以隔绝噪声被话筒拾取并放大出去。工作台面应有足够的强度支持译员控制台的重量、文件、及翻译员,其底面光滑,适用于以下的尺寸:
① 高:从地板往上0.73m+/-0.01m
② 总深度:最大0.50m
③ 腿部放置空间:最小0.45m,支撑件不应置于该空间或是阻挠传译员自由活动,固定设备,如照明灯光等应该尽量放置到不干扰工作空间的地方。
9. 照明灯光
每个同传室都至少应有两个紧凑的、低热的定向灯。装置在可调节的支架上,并且不能阻碍工作台面。灯具提供的灯光应该覆盖整个工作面,并且亮度分成两种可供调节:一种是低端的100Lx或200Lx,另一种是高于300Lx的亮度,或者可提供持续的从100Lx到300Lx的可调亮度,该亮度数值从工作面的水平上测试而来。
10. 译员座位
每个翻译员或工程师都希望拥有一张具有以下特点的舒适的椅子。
① 稳定的支撑
② 可调节高度
③ 可调节靠背
④ 按人体工程学设计的扶手
⑤ 脚轮不会产生可听见的噪声
⑥ 采用良好散热的材料
⑦ 应有独立的、可移动的搭足横木。
11. 同传室音频设备
11.1. 总论
在IEC 60914里对同传设备有具体的描述。
11.2. 控制台及耳机
每个翻译员都需要一套控制台及耳机,如果只有两个以下的翻译员,可允许使用一台双人控制台,但建议每个译员使用各自单独的控制台。为了满足译者的不同需求,控制台上应同时配备固定安装的麦克风和头戴式耳机。
11.3. 译员话筒
译员话筒可以安装于一个可移动的基座上或是与头戴式耳机结合使用,但是头戴式耳机并非适用于所有的译员,每个译员都需要一支话筒。
12. 与广播系统的兼容
会议厅的混响和声反馈有可能影响到同声传译效果,甚至会阻碍记忆或损害听力。此外,由于听众是通过耳机来接收信息,但是在通常情况下,可能会被扬声器的声音所淹没。实际上,不兼容的广播系统可能会导致干扰。因此,在设计广播系统及其音量控制时,应采取预防措施避免回音现象及会议厅扬声器和话筒之间的反馈。
当不可避免需要使用到公众发言系统时(比如大部份听众用母语听演讲),广播系统应该在最低限度内使用,并应最大程度地减低会议厅内扬声器和话筒之间的反馈。
为了在以上的情况下取得最有效的控制,同声传译系统(多通道)与公众广播系统(单通道)应该遵循以下原则:
① 声源来自于单个的话筒系统
② 具有单独的音量控制,可允许每个系统进行独立的调节;当降低公共广播系统时,不会减低译者所需的信号强度。
③ 对这两个系统之间的控制应该彼此靠近,可以使得二者在同一个房间由一个操作者进行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