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诉后,消协工作人员和维修部进行联系,维修部称,现在电脑网络故障,无法调取前两次维修的记录。后来,维修部又表示,该消费者只维修过一次,前两次只是上门检查,不符合换货条件。消协工作人员再次向维修人员进行核实查询,维修人员这才如实承认了前期维修的经过和次数。经协商,维修部最终表示调换彩电。
维修人员上门维修过程中,得知消费者提出换机要求时,称不必要提供维修记录,属于逃避责任,欺瞒消费者。消协提醒,消费者进行商品保修时,维修完毕后应及时向维修部门索取相关维修凭证,且仔细核对填写内容是否正确,如发现维修人员拒不提供维修记录,或在登记维修凭证时有遗漏或者错误的情况,消费者有权要求按实际情况提供记录或重新填写一张维修记录,千万不要因一时大意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