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奥比中光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88322,证券简称:奥比中光)发布公告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5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 的议案》,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及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其余核心条款未发生实质性变化。
据公告披露,本次发行方案调整的核心内容包括两方面。其一,发行数量上限因公司总股本变动相应调整。由于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3 日完成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总股本由 401,099,840 股增加至 401,144,240 股。基于发行数量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 30% 的规定,本次发行股数上限由 120,329,952 股调整为 120,343,272 股(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上限以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金额为准。其二,募集资金总额进行调整,由不超过人民币 191,844.39 万元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98,000.00 万元(含本数),扣除发行费用后仍聚焦两大核心项目。其中,85,788.10 万元拟投入机器人 AI 视觉与空间感知技术研发平台项目(项目总投资 179,632.49 万元),12,211.90 万元拟投入 AI 视觉传感器与智能硬件制造基地建设项目(项目总投资 19,033.12 万元)。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核心条款显示,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特定投资者,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按同一价格认购。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发行完成后,认购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因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原因增加的股份也需遵守该限售安排。
公告明确,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截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黄源浩直接持有公司 27.15% 股份,通过奥比中芯等 6 家员工持股平台间接控制 8.48% 股份,合计控制 35.64% 股份;结合《公司章程》特别表决权机制,其可支配 64.85% 的表决权。按本次发行上限测算,发行完成后黄源浩仍将合计控制 27.41% 股份及 55.66% 表决权,维持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地位。
在审批进展方面,本次发行方案已通过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十三次会议及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尚需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作出予以注册决定后方可实施。公司提示,本次发行存在审批进度不确定、即期回报可能被摊薄、行业发展不及预期等风险,投资者应咨询专业顾问并谨慎决策。
据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贴合公司 3D 视觉感知核心业务发展战略,机器人 AI 视觉与空间感知技术研发平台项目将聚焦机器人视觉专用芯片、多模态感知等核心技术攻关,AI 视觉传感器与智能硬件制造基地建设项目则将扩大相关产品产能并提升智能制造水平,助力公司巩固行业领先地位,满足具身智能、数字孪生等领域的爆发式市场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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