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家用电器
二、项目编号:2016-HJDHNB-1043
三、货物名称、数量、供货安装地点:
(一)名称、数量:第一包:各规格空调233台;第二包:各规格空调38台、冰箱38台、热水器38台、洗衣机38台、电视机38台、燃气灶38个、抽油烟机38台。第一包预算95.66万元,第二包预算59.28万元,项目总预算154.94万元。招标项目共分两包,投标方可以投一个包或多个包。
(二)供货安装地点:第一包浙江台州玉环甲方指定地点、第二包浙江宁波甲方指定地点。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一般资格条件的规定;
(二)本项目特定资格条件为:
1)第一包投标人或制造商在浙江台州有售后服务机构或网点,第二包投标人或制造商在浙江宁波有售后服务机构或网点;
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时间:自公告刊登日起至2016年11月9日17:30止,每天上午08: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及法定假日除外);
(二)地点:宁波市江北区常洪风华路2弄38号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东海舰队后勤部物资采购站;
(三)方式:自提或邮寄。供应商报名时需提以下资料:
1.法人代表授权书(含法人代表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近六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2.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也可提供“五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3.2015年度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资金流量表)、2015年度国税和地税依法完税证明材料;
4.第一包投标人或制造商在浙江台州有售后服务机构或网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或制造商公章)。
5.第二包投标人或制造商在浙江宁波有售后服务机构或网点(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或制造商公章)。
上述要求提供的材料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后统一装订成册。
(四)售价:3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需邮寄,特快专递费由收方支付,并按下述户名、开户银行及账号汇款(汇款单上注明汇款用途及采购编号),本部门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户 名: 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东海舰队后勤部财务处
开 户 行: 工行宁波市新城支行
账 号: 3901120109000118085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一)截止时间:2016年11月23日 09:30(北京时间,下同),逾期报价概不接受;
(二)地点:宁波市江北区常洪风华路2弄38号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东海舰队后勤部物资采购站。
七、投标文件提交方式:开标前现场提交。
八、开标时间、地点
(一)时间:2016年11月23日 09:30;
(二)地点:宁波市江北区常洪风华路2弄38号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东海舰队后勤部物资采购站。
九、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傅春鹏
电 话:0574-27771409 15695746582
地 址:宁波市江东区宁穿路55号
(二)联系人:张 峰
电 话:0574-87604423 15558223666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常洪风华路2弄38号
(三)联系人:陈清林
电 话:0574-27778133 18668538852
传 真:0574-87605450
地 址:宁波市江北区常洪风华路2弄38号
备注:
本招标公告在军队采购网(http://www.plap.cn/)、中国政府采购报(http://www.cgpnews.cn/)和浙江省宁波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nbzfcg.cn/)上发布,并在军队采购网和浙江省宁波市政府采购网提供招标文件下载。
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东海舰队后勤部物资采购站
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