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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新城区办公设备招标

来源:投影时代 更新日期:2016-10-21 作者:pjtime资讯组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西安市新城区财政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西安市新城区2016-2018年办公设备、办公耗材及家用电器协议供货商入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市新城区2016-2018年办公设备、办公耗材及家用电器协议供货商入围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CZC2016-ZB-1360/1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市新城区财政局

    地址:西安市新城区尚勤路231号

    联系方式:029-87438480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西安市高新二路2号山西证券大厦21层

    联系方式:029-85257505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第一标段: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服务器、打印机、复印机、打印复印一体机、扫描仪;

    第二标段:投影机、传真机、照相机、摄像机;

    第三标段:办公耗材(包括:硒鼓、墨盒、碳粉、色带、纸张、U盘、移动硬盘、办公设备零配件、办公设备超过服务期的维修等)、碎纸机;

    第四标段:空调、电视机;

    项目用途:办公

    项目性质:财政拨款

    采购预算:本次项目为选定入围单位,无采购预算。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有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

    2、投标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投标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投标截止前三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

    3、投标供应商为代理商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1、 时间:2016年10月20日至2016年10月27日9:00-11:30,14:00-17:00(工作时间)

    2、 地点:西安市高新二路2号山西证券大厦8层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财务部

    3、 文件售价:每标段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若需邮购,需附加50元邮寄费。

    九、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6年11月14日14:30

    2、投标、开标地点:西安市高新二路2号山西证券大厦21层第6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采购项目联系人:孟凌   雷高峰

    联系方式(电话/传真):029-85257505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西安南郊支行营业部

    账号:102061182906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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