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银川市鸿利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隆德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对隆德县人民法院关于网络设备政府采购项目(固(隆)交政采招【2015】42号)采用公开方式依法组织政府采购,现邀请具备供货和提供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名称及标段划分
1.1项目名称:隆德县人民法院关于网络设备政府采购项目
1.2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1.3采购内容:详见附表
2.项目编号
2.1采购文件编号:YCHL-2015-(采)101
2.2采购项目编号:固(隆)交政采招【2015】42号
3.供应商资格
3.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
(3)组织机构代码证
(4)检察机关出具的近三年有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告知函开具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日)
(5)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非法人参加的投标人必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2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1)提供针对该项目的原厂授权书原件、原厂三年服务承诺函原件;(网络设备和安防监控设备)
(2)提供国家信息技术服务标准工作组颁发的《国家信息技术服务标准工作组ITSS全权成员单位证书》证书,并提供ITSS官网名单截图证明(加盖投标专用章且宁夏负责人签字);(网络设备)
(3)因采购方单位的特殊性,为防止采购方文件数据泄密, 同时考虑后期维护和管理,要求与现网络设备无缝兼容,要求投标单位提供针对该项目厂家出具的对原单位网络的兼容性证明函(加盖投标专用章且宁夏负责人签字),且所投产品法人代表为国内人员,提供工商机构证明文件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货物制造商投标专用章。(网络设备)
(4)所投产品需提供,《全国检察系统装备信息化建设最佳供应商荣誉》和《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并持有全国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加盖公章且宁夏负责人签字)(安防监控设备)
注:①开标时提供上述所有资格原件进行审核;
②供应商应仔细阅读本次招标项目资格设定条件,严格按照本次资格设定条件进行网上报名,代理机构不对资格进行预审;供应商因资格条件不符参与投标造成的损失代理机构与采购人概不负责。
4.公告及报名
4.1 公告时间:2015年8月31日至9月4日
4.2 报名时间及方式:2015年9月1日至9月8日,统一网上报名,网上报名须知:登陆“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ysggzyjy.cn/)”,在首页“固原市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点击进入报名系统,报名通过后方可获取招标文件。代理机构不对资格进行初审,供应商因资格条件不符参与投标造成的损失采购人与代理机构概不负责。(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银川神舟好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地点:宁夏银川市兴庆区人民大会堂南侧国贸大楼B503;联系方式:0951-7805195、0951-7805196、13309592234)
5.招标文件
5.1获取时间:2015年9月1日至9月8日,领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未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视为自动放弃。
5.2获取方式:在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ysggzyjy.cn/)上下载。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9月29日 9 时00分,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6.2开标时间:2015年9月29日 9 时00分。
6.3开标地点:固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厅。
7.投标保证金
7.1详见招标文件。
7.2缴纳方式及时间:原则上供应商必须从本公司基本账户用转账方式于开标前2日提缴,同时注明所投项目名称和标段。
单位名称:银川市鸿利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29-140001040017252
开 户 行:农业银行银川开发区支行
7.3未按时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8.采购单位及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8.1采购单位
单位名称:隆德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及电话:赵瑞军 18995408798
8.2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银川市鸿利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紫荆花商务中心C座20层
联系人:开建雄 13895654112
银川市鸿利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