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迪庆州财政局关于对州公安局采购办公设备的批复》(迪财采〔2015〕49号)文件要求,批复同意迪庆州公安局办公设备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特邀符合本项目资格、资质条件要求的潜在谈判供应商提出竞争性谈判申请。
一、项目名称:迪庆州公安局办公设备竞争性谈判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DQZFCG2015(竞)-30
三、采购内容:
采购清单 | |||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设备基本要求(其它要求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 |
1 |
台式电脑 |
31台 |
提供国家信息安全一级认证,ISO20000认证,提供厂家授权和售后服务 /正版win7 专业版 32位操作系统 授权模式为:开放式许可(非OEM),软件的交付形式为:正版软件确认书。(其它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2 |
台式电脑一体机 |
1台 |
提供国家信息安全一级认证,ISO20000认证,提供厂家授权和售后服务/正版win7 专业版 32位操作系统 授权模式为:开放式许可(非OEM),软件的交付形式为:正版软件确认书。(其它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3 |
笔记本电脑 |
4台 |
正版win7 专业版 64位操作系统 授权模式为:开放式许可(非OEM),软件的交付形式为:正版软件确认书 (其它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4 |
笔记本电脑 |
3台 |
提供国家信息安全一级认证,ISO20000认证,提供厂家授权和售后服务 /正版win7 专业版 32位操作系统 授权模式为:开放式许可(非OEM),软件的交付形式为:正版软件确认书。(其它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5 |
笔记本电脑 |
8台 |
生产厂家授权原件/生产厂家售后服务承诺原件、正版win7 专业版 32位操作系统 授权模式为:开放式许可(非OEM),软件的交付形式为:正版软件确认书。(其它参数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6 |
平板电脑 |
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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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打印机 |
26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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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打印机 |
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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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针式打印机 |
2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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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彩色打印机 |
2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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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彩色打印机 |
4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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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传真机 |
5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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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扫描仪 |
2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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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扫描仪 |
2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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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碎纸机 |
7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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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照相机机身 |
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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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广角镜头 |
1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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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定焦镜头 |
1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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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变速卡 |
1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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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备用电池 |
1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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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照相机 |
6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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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镜头 |
1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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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摄像机 |
4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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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摄像机 |
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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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录音笔 |
8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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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电视机 |
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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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谈判供应商完全有能力组织完成本次项目且公司必须在国内注册、生产或经销本项目所需货物(以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2、谈判供应商应具有良好信誉、有类似供货业绩和服务经历,有安装、调试、维护的能力并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具备售后服务和对设备使用人员培训的能力。
3、非产品生产厂家直接参与竞争性谈判的,须提供所投货物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产品授权书原件。
4、谈判供应商能提供公司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并保证在有效期内。
5、所投产品须为国产产品且必须符合现行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及验收规范,提供的所有产品(包括配件)必须是技术先进、质量合格、来自正规渠道的全新原装正品,保证外观及内在品质良好,保证一次性验收合格。
6、本次谈判仅设一个标段不接受联合体竞争性谈判;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采购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否则相关竞争性谈判均无效。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国家、地方、行业、企业有关规定对谈判供应商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谈判供应商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
六、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18日至2015年8月21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双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云南省迪庆州香格里拉市康珠大道白塔片区迪庆州公安局。
3、报名可现场报名也可通过传真报名。
4、报名时请提交(所有资料都必须加盖公司公章、字迹保证清晰并装订成册):
(1)谈判申请书
(2)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年检合格);
(3)有效税务登记证副本;
(4)有效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年检合格);
(5)投标供应商如非生产厂家,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有效产品授权书;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7)本项目专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8)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投标时)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
(9)公司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10)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至少一份(投标人须附加盖买卖双方公章的合同、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材料)。
(11)本采购公告要求提供但未列入本目录内的资质证明材料及竞争性谈判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
注:谈判供应商须保证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有效,若提供虚假资料骗取竞争性谈判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谈判供应商承担。
七、谈判供应商邀请方式
1、采购人将自行组建审查小组,以本公告中规定的资格、资质审查合格条件为依据,对竞争性谈判申请人的报名资料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条件的合格单位名单。若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单位数量大于3家,则由采购人从合格单位中随机抽取至少3家单位作为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邀请人;若报名或提交资格审查的合格单位数量等于3家,则邀请全部合格单位作为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邀请人;若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单位数量不足3家,则本项目依据政府采购相关法规进行处理。
2、资格审查完毕后,被邀请供应商名单将在网上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期内若无供应商质疑,则邀请公告将作为本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函对被邀请单位参与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具有有效性,采购人不再单独对被邀请单位发送书面邀请函。
八、费用:无论结果如何,谈判申请人自行承担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九、集中采购机构:迪庆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廖旖欣 传真电话:0887-8881115
地 址: 云南省迪庆州香格里拉市龟山巷2号邮政管理局院内
十、采购单位:迪庆州公安局
联 系 人:杨晓龙 电话:0887-8652227 13988759291
地 址:香格里拉市康珠大道白塔片区
十一、公告发布平台
1、云南省政府采购网,2、云南省公共资源信息交易网,3、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采购内容如有变动,将主要以网上公告形式发布, 请各竞争性谈判申请人经常访问以上三个网站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