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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司法局多媒体电教室设备采购招标

来源:投影时代 更新日期:2015-07-16 作者:pjtime资讯组

    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郑州市司法局的委托,就郑州市司法局多媒体电教室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1.项目名称:郑州市司法局多媒体电教室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2.采购编号:郑财公开[2015] X051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多媒体电教室设备,一批(设备参数及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  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  注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  投标人须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4.  投标人为经销商的须提供所投产品(音箱、功放、调音台、均衡器、话筒及实物展台)生产商或国内总代理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专项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函;

    5.  提供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县级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出具告知书的时间须在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有效);

    6、 投标人注册地在河南省以外的需在河南省境内设有分公司或办事处(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7.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相关事项:

    4.1报名时间:2015年7月13日—2015年7月17日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30;(节假日休息)

    4.2报名地址: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与德厚街交叉口行署国际E座807室)

    4.3其他有关事项: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必须携带:A.营执照副本;B.法人授权委托书;C.被授权人身份证;D.检察机关出具的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被委托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E.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F. 投标人注册地在河南省以外的需在河南省境内设有分公司或办事处的相关证明文件等资料

    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验后退还,复印件留招标代理机构存档。如投标人不按上述要求提交报名资料,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

    4.4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

    五、 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5年8月3日15:00时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郑州市紫荆山路57号(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与德厚街交叉口行署国际E座807室)。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5年8月3日15:00时

    开标地点:郑州市紫荆山路57号(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与德厚街交叉口行署国际E座807室)。

    其他有关事项:开标时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开标会议

    七、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 购 人:郑州市司法局

    招标代理:河南省伟信招标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张先生  乔女士

    联系电话:0371-65528298

    联系地址:郑州市紫荆山路57号(紫荆山路与商城路交叉口裕鸿国际A座25楼2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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