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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互联网电视“跨界火”升级

来源:投影时代 更新日期:2014-02-25 作者:佚名

2014年互联网电视“跨界火”升级

    自小米、乐视等互联网企业高调进军电视行业,彩电市场就掀起了一轮颠覆与融合的热潮。2月14日,在TCL爱奇艺电视TV+电视新品发布会上,TCL集团副总裁、多媒体CEO郝义发布宣言,TCL将打造互联网电视行业最强大产品阵营,2014年TV+系列电视销量将突破100万台的目标。

    其实相对于去年全年2500万台的智能电视销量,互联网企业几十万台的销量似乎并没有对传统彩电企业产生太大威胁,然而,互联网企业这把“跨界火”确实让消费者和彩电企业感受到扑面而来的热量。

    拉拢4K 从单兵转向集团作战

    相对于互联网厂商推出的单一电视产品,TCL爱奇艺的跨界合作更具有优势。

    2013年的互联网电视市场热闹非凡,一边是带着互联网思维,打着颠覆传统电视行业格局旗号出现的互联网企业;另一边是联合互联网巨头积极布防,拥抱家庭互联网时代的传统彩电巨头。而这其中不仅乐视和小米赚足眼球,TCL与爱奇艺、创维与阿里巴巴的“联姻”也实现了家电厂商与互联网企业跨界合作的新模式。

    在成功推出TV+互联网电视后,2月14日,TCL再度联手爱奇艺全面升级TV+系列新品,11款新品实现了在4K、内容和操作等方面的全面升级,开启了2014年彩电厂商与互联网企业合作的序幕。

    郝义表示,春节期间,TCL通过对TV+的10万用户进行分析,发现了一些问题。目前用户对视频质量的需求不断提升,对4K需求更强,而TV+之前搭载的3D功能却很少用户需要。因此仅推出单一的互联网电视是无法满足用户多样化、个性化需求的,要想在互联网电视领域有所突破,必须打造强大的产品阵营。同时,郝义表示,2014年TV+系列电视销量目标将突破100万台。

    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秘书长郝亚斌告诉记者:“TV+家族开拓了更广阔的互联网电视细分市场,要实现100万台的销售目标是完全可能的。现阶段正是中国传统彩电转型升级的最佳时机,彩电品牌向互联网化、娱乐化转型得好,就能加大市场竞争优势。”

    2013年以来,虽然小米和乐视都推出了各自的互联网电视,并以超低的价格令人瞠目结舌,但是其始终未涉足4K电视产品。除了硬件制造的问题,成本高、内容匮乏等也是主要原因。相对于互联网厂商推出的单一电视产品,TCL爱奇艺的跨界合作更具有优势。

    爱奇艺CEO龚宇告诉记者,这次TV+超高清电视新品特别设置了4K专区,但是4K超高清内容的确是巨大挑战,爱奇艺将投入10亿元用于购买视频版权。同时,郝义也表示,TCL将与爱奇艺联合投资16亿元,为用户打造超高清视频资源。

    谋划转型 互联网战火升级

    对于传统彩电厂商来说,拥抱互联网已经成为发展壮大的重要棋局。

    2013年以来,IT厂商、内容提供商以及渠道商等各方势力纷纷跻身智能电视领域,形成了彩电行业新的生态系统和商业模式。在这一年中,积极拥抱互联网的企业竞争优势日益凸显,尚未涉足的企业也在2014年谋划互联网转型路线,或许战争才真正开始。

    事实上,对于小米和乐视来说,扩大产能已经提上日程。据乐视有关负责人介绍,2014年乐视的生态模式将获得更多认可,将渗透到其他家电,甚至更广领域。而对于传统彩电厂商来说,拥抱互联网已经成为发展壮大的重要棋局。

    创维中国区营销副总经理胡军华告诉记者:“除了与腾讯开发微信电视、与阿里巴巴合作之外,创维在下一步规划里还想推出一系列的互联网电视新品,让所有价格战就此打住。2013年互联网企业赚足了眼球,但是2014年彩电行业一定是回归主角的竞争。”

    康佳多媒体全球研发中心副总经理仪海波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现在基本每家彩电企业都有自己的互联网电视。互联网电视发展已经比较成熟,用户体验提升了很多。虽然目前还没有跨界合作计划,但是未来也不排除这种可能。”

    中怡康黑电市场研究总监彭显东告诉记者:“2014年互联网厂商的跨界合作会进一步扩大,传统彩电厂商与互联网厂商的合作将更加紧密。互联网厂商和传统厂商共同推出的互联网电视UI界面、操作模式、内容风格更人性化,用户体验自然占上风。”

    重塑模式 以用户体验为核心

    随着互联网电视市场规模的日益扩大,探索新的商业模式尤为重要。

    互联网企业向彩电行业的跨界对智能电视的普及起到了推动作用。根据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提供的数据,2014年年底,网络及智能电视保有量将达到9000万台;2017年年底,我国网络及智能电视的保有量将突破2亿台大关。随着互联网电视市场规模的日益扩大,探索新的商业模式尤为重要。

    在中国电子视像行业协会咨询部主任彭健锋看来,互联网电视不应该是一场低价的革命,而应该是一场体验的革命。低价销售是一种短期的营销行为,不具有可持续发展性。从整体来看,企业只有实现赢利,才能持续投入产品研发。

    互联网的发展改变了原有彩电行业的利润分配机制,上游供货商和整机制造厂商的利润正逐步向更接近用户的运营商转移。因此,彩电厂商不仅需要拥有开发硬件产品的能力,更需要构建以提高用户使用价值为核心的商业模式。

    龚宇告诉记者,传统彩电厂商靠卖硬件赚钱,而互联网企业的赢利模式却相对滞后,这样会使终端厂商利润骤减。传统彩电厂商和互联网厂商合作的优势在于满足用户新需求的同时,还可以共享利益,使这个生态圈能够健康发展。

    “2014年互联网市场会出现更多新的组合和新的产品,这种合作是一种很好的尝试。”彭显东告诉记者,“但目前互联网和彩电厂商合作只限于产品本身,深层次的合作却很难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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