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分别受清远市财政局、广东清远经济开发区财政局、清远市清城区财政局和清新县财政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以下项目内容采用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0658-1201SZTCG251
二、项目名称:清远市(市直、经济开发区、清城区、清新县)2013-2014年度政府办公自动化设备、电器设备、办公消耗品协议供货企业采购项目
三、各项目包采购信息
01项目包:清远市(市直、经济开发区、清城区、清新县)2013-2014年度政府办公自动化设备协议供货企业采购项目
3.1、采购内容:确定清远市(市直、经济开发区、清城区、清新县)2013-2014年度政府办公自动化设备协议供货企业。
3.2、协议服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
02项目包:清远市(市直、经济开发区、清城区、清新县)2013-2014年度政府电器设备协议供货企业采购项目
3.3、采购内容:确定清远市(市直、经济开发区、清城区、清新县)2013-2014年度政府电器设备协议供货企业。
3.4、协议服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
03项目包:清远市(市直、经济开发区、清城区、清新县)2013-2014年度政府办公消耗品协议供货企业采购项目
3.5、采购内容:确定清远市(市直、经济开发区、清城区、清新县)2013-2014年度政府办公消耗品协议供货企业。
3.6、协议服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4年12月31日止。
四、协议供货产品范围
01项目包
4.1、详细类别范围:计算机、打印机、电话机、传真机、复印机、速印机、碎纸机、投影仪、扫描仪、网络设备(服务器、PC服务器、小型机、大型机、其他服务器设备、交换机、调制解调器、其他网络设备、线路接入设备(光收发、光传输、SDH、xDSL、无线网络接入、计算机安防设备(硬件防火墙、入侵检测、身份认证、网络防病毒)、存储设备(磁盘阵列、磁带库、光盘塔)、不间断电源)及其它相关办公自动化设备等(注:所投报产品型号为原厂机型,不得投非市场公开销售的特配机型和厂家特配机)。
02项目包
4.2、详细类别范围:电视机、电冰箱、吸尘器、摄影、摄像器材、照相机、空气调节设备和其它办公电器设备等(注:所投报产品型号为原厂机型,不得投非市场公开销售的特配机型和厂家特配机)。
03项目包
4.3、详细类别范围:纸张、信封、档案夹、软盘、可写光盘、硒鼓、墨盒、墨粉、色带和其他消耗用品等。
五 、协议供货产品标准
5.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及标准的合格产品。
5.2、协议供货产品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如采购人采购进口产品,供应商应提醒采购人按《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实施。
5.3、空调机、照明产品、电视机、电热水器、计算机、打印机、显示器等产品被列为实施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投标人所报的以上产品类别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库司、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局确定的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目录》执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目录》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浏览及下载。
六、公示期
6.1、本项目公示十一个工作日(2012年10月29日至2012年11月12日)。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01和02项目包资格要求:
7.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款的规定:
7.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7.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7.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2、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核验证的2011年度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出具验资报告及2012年7月份或之后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7.3、提供2012年7月份或之后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
7.4、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2012年7月份或之后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表原件。【证明表内容须包含人员姓名、单位参保险种等内容,格式请参考本招标文件第五部分,该表可选择自行填写后到社保(或税务)部门盖章或者直接要求社保(或税务)部门打印并盖章。】
7.5、提供供应商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原件。(自开具之日起前三年内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若供应商自成立之日起不足三年的,则开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开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证明。开具时间为项目采购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7.6、在清远市市直或经济开发区或清城区或清新县行政区域内注册并有固定的营业场所。
7.7、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7.8、须为法人机构(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3项目包的资格要求:
7.9、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一)至(六)款的规定:
7.9.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7.9.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7.9.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9.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9.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9.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10、提供2011年年度财务报表或2012年7月份或之后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
7.11、提供2012年7月份或之后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如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段内没有发生业务的,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
7.12、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2012年7月份或之后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表原件。【证明表内容须包含人员姓名、单位参保险种等内容,格式请参考本招标文件第五部分,该表可选择自行填写后到社保(或税务)部门盖章或者直接要求社保(或税务)部门打印并盖章。】
7.13、提供供应商注册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原件。(自开具之日起前三年内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若供应商自成立之日起不足三年的,则开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开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证明。开具时间为项目采购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7.14、在清远市市直或经济开发区或清城区或清新县行政区域内注册并有固定的营业场所。
7.15、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7.16、接受个体工商户参加投标。
八、报名登记及领取招标文件信息
8.1、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2年10月29日至2012年11月12日,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业务部报名登记及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整,售后不退。有意向的投标人可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获取进一步的信息和查阅招标文件。
8.2、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投标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交原件核对无误后办理报名登记:
8.2.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8.2.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8.2.3、税务登记证;
8.2.4、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供应商为非法人企业的,须提供负责人的证明资料,下同。)和法定代表人授权报名人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报名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九、招标文件释疑会信息
9.1、招标文件答疑会时间:2012年11月15日9时30分(注:请购买了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
9.2、招标文件答疑会地点:清远市新城连江路二号区维也纳酒店一号会议室。
十、接收投标文件信息
10.1、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2年11月27日9时30分。(注:接收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前6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
10.2、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室。
十一、开标信息
11.1、开标时间:2012年11月27日9时30分。
11.2、开标地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开标室。
十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2.1、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清远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
12.2、联系人:李幸男。
12.3、电话:0763-3382748。
12.4、传真:0763-3380185。
12.5、地址:清远市新城二号区连江路13号商业大厦8楼。
十三、采购人信息
13.1、采购人:清远市财政局。
13.2、联系人:胡女士。
13.3、电话:0763-3877328。
13.4、传真:0763-3385561。
13.5、地址:清远市北江二路财政局综合办公大楼七楼。
13.6、采购人:广东清远经济开发区财政局。
13.7、联系人: 钟女士。
13.8、电话:0763-3483660。
13.9、传真:0763-3483660。
13.10、地址:清远市经济开发区一号区。
13.11、采购人:清远市清城区财政局。
13.12、联系人:潘先生。
13.13、电话:0763-3939952。
13.14、传真:0763-3939952。
13.15、地址:清远市金碧路财政综合大楼。
13.16、采购人:清新县财政局。
13.17、联系人:崔先生。
13.18、电话:0763-5813296。
13.19、传真:0763-5813296。
13.20、地址:清新县清新大道16号。
十四、投标保证金帐户信息
14.1、户名:清远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
14.2、开户银行:清远市工商银行连江支行。
14.3、帐号:2018020229200206544。
注:1、如无特殊说明,各项目包要求均相同。
2、项目需求均详见招标文件中相关的内容。
3、本项目所涉及的“天”指“日历日”,“时间”指“北京时间”。
清远市深联招标有限公司
二零一二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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