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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以旧换新凭证何以被公开售卖?

凭证买卖为何屡禁不止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 更新日期:2011-12-14 作者:谢金辉 李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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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凭证买卖为何屡禁不止

    《家电以旧换新实施办法(修订稿)》中有关“操作流程”的章节规定:消费者可以通过电话、网络等联系方式提交申请,中标回收企业上门收购;或者在以旧换新中标销售企业购买新家电,中标销售企业在配送新家电时回收旧家电,同时向消费者开出国家统一的以旧换新凭证。

    规定如此详细,那这些凭证是怎样流入不法卖家手里的呢?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这其中有3个凭证流出渠道,一个是中标销售企业,一个是中标回收企业,还有一个是中标拆解企业。按照商务部、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中标回收企业应将回收的旧家电与回收凭证按时、同步交至拆解处理企业。拆解处理企业要对回收凭证信息、拆解补贴申请信息和旧家电进行认真核对。未做到回收凭证、拆解凭证与旧家电一一对应的,不予兑付运费及拆解补贴。同时规定:中标回收企业凭证使用量未达到领取量85%的,不得领用新凭证。这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三部门之所以于今年4月份发布了这则通知,其实就是发现这3个环节极易出现问题。

    按照这位业内人士的提醒,记者登录家电以旧换新管理信息系统,发现河北省中标企业中,有销售企业40家、回收企业40家、拆解企业3家,其中中标销售企业和回收企业同属一家企业的为26家。该业内人士认为,这一环节如果缺乏严密细致的监管,就有可能出现凭证违规流通。

    记者还发现,在一家淘宝网店,一店主面对消费者抱怨凭证太贵时,发布如下信息:“亲们,其实我们也不想,销售企业和回收站搞垄断,抬高了凭证价格,我们也没办法。”

    另据了解,一些二手家电销售者利用自己的便利条件,伪装成消费者去家电回收企业换取以旧换新凭证,再把凭证以更高的价格卖给消费者。而一些国家指定的回收企业并未将回收的旧家电送往拆解企业,而是让它们重新流入市场,这样不仅能虚开更多的凭证,回收企业也可从中获得更多的利益。

    还有拆解环节的违规,导致废家电回流严重。在拆解企业环节,部分旧家电流入二手市场,真正拆解的只是一些没有任何利用价值的废旧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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