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2月我花5999元买了一台47寸国产液晶电视。”李先生告诉记者,去年11月时发现电视坏了,报修后维修人员确定为数字板问题,记者随后从厂家服务部证实了这一说法,服务人员告诉记者,液晶电视的机芯板包括几部分,李先生家的电视机只需要更换数字板上的零件,而李先生并未同意这一要求,坚持要求更换数字板。
由于该机型已下线,维修人员为不影响其使用,只能先为其更换了一个修复板让其暂时维持使用,并承诺尽快从分公司调取。
“2月份,我们调来了新板,可用户拒绝更换。”工作人员对此很无奈,因为李先生认为数字板上有划痕,是旧的。随后李先生提出更换一台新电视。
根据规定,在三包期内,货品出现性能故障,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凭三包凭证中的修理记录,可以免费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货品。而厂家服务部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并非不给用户维修,而是该用户拒绝维修。
几番协商后,厂家同意为其更换新机,可原机型已下线,“我们准备为其更换新型号电视,市场售价6999元,用户应该再支付1000元。”“电视是在保修期内出的问题,不该收这么多钱,我最多只能拿500元!”
昨日17时,记者再次联系了双方,厂家表示可以收取500元差价为李先生更换新机,整件事至此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