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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板电视网络化须真正打破内容瓶颈

新的商业模式须待解决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更新日期:2009-04-12 作者:王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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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商业模式待解

  九州梦网的总经理胡大强昨天告诉本报记者,现在网络视频收入的市场总额逐步扩大,已是不争的事实。相比之下,音像制品的市场总额却在逐步萎缩,因此网络视频在影片发行中所占份额在上升。

  “有些节目网络的版权费,已经有可能超过音像的版权费。”胡大强举例说,好片子的网络版权费也要上百万元。

  所以,酷开网至今尚未盈利;而长虹宣称其对“乐教网”投资的1.5亿元,主要用于购买正版内容。毕竟这些大的彩电品牌厂,不可能冒卖盗版的风险。

  一位业内资深人士指出,彩电厂之所以联合互联网技术提供商、内容供应商蔚然成风,都是为了希望创造新的商业模式,共同分享新的“蛋糕”。

  事实上,这个潜在的“蛋糕”是可期的。白领小陈平常习惯用迅雷在网上下载电影,在电脑上观看。“我当然希望电视机也能这样,那看起来就更舒服了。”小陈向CBN记者直言。

  然而,罗为民却认为:“现在还谈不上新的商业模式。”因为目前还主要是由彩电厂来买内容,未来成熟的商业模式可能是——网络电视相关网站上有广告收入,或者内容商和彩电厂向用户直接收钱。

  “新商业模式能否形成关键看两点:一是上量,是否有‘大量’的家庭电视终端可上网看电影;其次是版权,内容商是否愿意在这个新渠道里销售内容,并且从中分成。”罗为民说。

  其实,按照酷开网的规划,迟早也要走向内容发行商,创维甚至已在电视机界面上预留了广告位。

  不过,胡大强却指出,社会有分工,经营视频网站必须国家审批,因此他更看好合作共赢的模式,“产业联盟是完全可以的”。他说,作为网络版权代理商、数字内容发行商,从长远看,九州愿意与彩电厂合作,但前期首先要建立互信,“新模式还需要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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