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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医五院临床教学综合楼会议室音响及显示系统采购招标

来源:投影时代 更新日期:2018-02-26 作者:pjtime资讯组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受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五医院的委托,对广医五院临床教学综合楼会议室音响及显示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期间为自2018年2月22日至2018年2月27日五个工作日。

    一、 采购项目编号:0835-1701228N7121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医五院临床教学综合楼会议室音响及显示系统采购项目

    三、 采购预算:人民币100万元

    四、 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 按国家标准及用户需求书,详见招标文件。

    2. 投标人应对项目内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可以仅对部分内容投标。

    五、 供应商资格:

    1. 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提供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在有效期内,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3. 供应商经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名单序列;

    4. 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报名购买。

    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请携带以下资料:

    1. 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 法人授权书(加盖公章及加盖法人代表印章或签名);

    3. 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在有效期内,加盖公章,原件备查)、《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于2018年2月15日起至2018年3月6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 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3月7日15时00分。

    八、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开标大厅(递交文件时间:2018年3月7日14时30分至15时00分)。

    九、 开标评标时间:2018年3月7日15时00分。

    十、 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杨小姐、黄先生

    采购人: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五医院

    电话:020-87258495-203

    电话:82283138

    传真:020-87284598

    传真:

    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

    联系地址:

    邮编:

    邮编:510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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