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盱眙县检察院监控及音响设备采购谈判公告

来源:投影时代 更新日期:2015-01-07 作者:pjtime资讯组

    受盱眙县检察院委托,盱眙县招投标管理中心就盱眙县检察院监控及音响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具有资格要求的合格供应商参加竞标。

    1、项目名称、编号: 盱眙县检察院监控及音响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项目编号:XYZCJ-2014-085

    2、项目简要说明: 本项目为监控及音响设备采购。

    3、采购人: 盱眙县检察院

    4、谈判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履行合同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报价。

    报价供应商除具备上述资质外,根据采购人要求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6、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7、摄像机和录硬盘像机产品,投标人投标时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此次项目的原厂授权原件及3年质保承诺函原件。

    说明: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采取资质现场审查方式,即在谈判开始前由采购中心组织谈判小组对谈判供应商的资质先进行审查,投标供应商开标时须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原厂授权等复印件加盖公章带至开标现场(中标单位原件备查)。对于符合谈判文件资质要求的谈判供应商可继续参加谈判,若谈判供应商资质条件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的,取消其继续参加谈判的资格。专利权:成交人应保证采购人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和软件设计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专利侵权,成交人应负全部责任。

    5、谈判文件发布和获取信息:

    (1)到采购中心确认文本文件:

    1)到采购中心购买文本文件的投标供应商请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委托单位公章。

    2)地点:盱眙县淮河东路108号盱眙县招标投标交易中心服务大厅

    (2)网上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推荐):

    在盱眙县招投标管理中心网(http://www.xyzbw.com)上下载谈判文件(在下载专区)的谈判供应商请一并填写供应商参与谈判确认函(见谈判公告附件),如果确认参与本项目谈判请将供应商参与谈判确认函中内容填写准确清楚并传真至:盱眙县招投标管理中心;传真:0517-88220123,并电话与盱眙县招投标管理中心联系确认,电话:0517-88220123,联系人:黄会计。

    6、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5年1月7日11:00(周六、日和法定节假日接受自动传真)

    注: 谈判供应商应按要求填写供应商参与谈判确认函并持续关注本项目在盱眙县招投标管理中心网站上公布的最新信息,在谈判文件发布期间如谈判文件有所更正或修改而采购中心因没有收到确认函以及所留联系方式无法通知到谈判供应商的,或供应商未能持续关注本项目在网站上发布的最新信息的,其责任由谈判供应商自行承担(直接下载谈判文件的谈判供应商可在递交响应文件时办理交费手续)。

    7、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地点:

    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15年1月7日14:00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015年1月7日14:30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盱眙县招投标管理中心(具体标室见中心当日公告牌)

    响应文件接收人:潘建议  电话:0517-88220729

    8、谈判时间及地点:

    谈判时间: 2015年1月7日14:30

    谈判地点:盱眙县淮河东路108号盱眙县招标投标管理中心。

    9、本次谈判联系事项:

    (1)谈判文件询问(质疑)事项联系人:李主任  电话:0517-88213748

    (2)谈判现场事项联系人: 潘建议     电话:0517-88220729

    (3)招标单位联系人:孔先生         电话:13651550118

    (4)采购中心联系地址:盱眙县淮河东路108号  邮编:211700

    10、其他事项:

    (1)谈判保证金:本次项目谈判的保证金每包金额为 人民币贰仟元整 ,谈判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谈判保现金带至招标现场或缴存到盱眙县招标投标管理中心账户,提交方式为银行汇票、银行本票、电汇、网上支付,具体要求见http://www.xyzbw.com/Down_show.asp?Newsid=8规定。

    (2)履约保证金:为保证合同的顺利执行,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向采购中心提交金额为成交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已交纳的谈判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交纳账户同谈判保证金交纳账户)。

    盱眙县招投标管理中心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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