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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教育电视台大屏幕购置招标

来源:投影时代 更新日期:2013-04-19 作者:pjtime资讯组

    长春中投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吉林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下达的采购计划,对吉林教育电视台教育教学用大屏幕购置及切换台等节目播出网改造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密封投标文件。

    1、招标文件编号:ZTGJ-JLCG-13008

    2、采购编号:吉财采计X【20130403】-0274号

    3、采购项目名称:吉林教育电视台教育教学用大屏幕购置及切换台等节目播出网改造项目

    4、采购内容:

序号

货物名称

技术规格及要求

1

高清数字切换器

详见招标文件

2

标清广角镜头

详见招标文件

3

教育教学大屏及大屏周边系统

详见招标文件

    5、供应商资格要求:

    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吉财采购[2008]3号文件规定的;

    5.2投标申请人为具备有效营业执照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且注册资金100万以上(含100万元)。

    5.3投标申请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经营能力;

    5.4业绩要求:参加投标供应商必须做过省级电视台以上项目并提供相关证明。

    5.5财务要求:近三年不亏损;或具有用于本合同的流动资金或信贷资金不少于合同金额10%;并提供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5.6信誉要求:不接受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企业投标。

    5.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有隶属关系或相关联企业同时投标。

    6、合格的投标人:

    投标报名时请递交以下资质文件原件及复印件(资料原件资格审查后返还,复印件备案):

    (1)、投标方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4)、ISO质量体系认证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5)、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6)、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7)、参加投标供应商必须做过省级电视台以上项目并提供相关证明(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原件及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8)、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书复印件;

    (9)、近三年内参加招标活动,没有违法经营记录,并有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10)、投标方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声明及文件。

    7、招标文件发售: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3年4月18日至4月24日每天(节假日除外)8:30~11:30、13:00~16:00,在吉林省政府政务大厅6楼长春中投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人民币,售出不退。如需邮购,另加特快专递费每套50元人民币。招标方同时提供电子版的招标文件,如电子版与纸质版文件有差异,以纸质版招标文件为准。

    8、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期):所有投标文件应当于2013年5月10日上午11:00分之前送达吉林省政务大厅六楼开标室。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9、投标保证金:投标方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向长春中投国际招标有限公司提供20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

    10、招标时间及地点:定于2013年5月10日上午11:00分在吉林省政务大厅六楼开标室公开招标,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按时参加。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中投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乔经理     

    电话:0431-88018202    传真:0431-88018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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