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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电厂商应积极做好线上线下O2O

资源有限,线上竞争需主动争夺
来源:普信网 更新日期:2013-11-21 作者:萧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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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有限,线上竞争需主动争夺

    传统的线下家电销售商,如苏宁和国美等连锁卖场,具有一个特殊的竞争因素:区域商圈的占领原则。

    比如,国美旗下的大中北京中塔店,由于占据了力的地理位置、交通便捷,同时店面格局合理、面积巨大、产品种类齐全,一直是家电品牌必争“入住地”。对于这些店面,由于其所处的“商圈和地理位置”具有不可复制性,因此每家优质的店面资源、甚至是店面内部的具体展示厅空间位置,都是家电企业热衷争抢的资源。

    这种抢夺店面资源的竞争,在以四通八大、无限互联的网络社会,似乎不像线下市场那么激烈。因为,至少电商平台具有很多线下渠道无法实现的优势:比如,展示产品品类和具体数量几乎不受限制、增加展示产品信息的成本很低;单一品牌同时入住多家电商的成本增长也远低于线下实体店的“店面费、装修费、进场费、促销费”等的迭加;同时,线上销售的可管理性、成本可控性也远高于线下实体店面……这些电商的优势,使得品牌企业不用花大力气抢夺所谓的“店面的地理空间资源”。

    但是,在线上市场,有些特种资源的稀缺性,要比实体店面的“地理位置”更据战略意义。比如,关键营销节点(如双十一),大型电商的首页和主频道展示资源,尤其是首屏展示资源就非常有限。而品牌商家能够获得这新展示位的参与权,则将极大的提升品牌和产品的曝光率:在产品与同类竞品品牌相当的背景下,则意味着销量上的巨大差距。

    再比如,电商平台,意味着品牌产品的销量会在单独型号产品上更为集中。因为,京东等电商拥有销量排行棒、相关浏览记录、购买者的评价、最近时间购买量和历史总购买量等信息。这些信息成为支撑那些本意销量很高的产品,继续保持销量增长的因素。消费者的从众心理,也支持这种现象的出现。这就使得,厂商在推出新品的时候,倾向于借助“历史成绩”,以下一代或者升级品的方式出现;厂商在制定产品策略和设计产品的时候必须明白电商平台也许是一个“独款”产品决定成败的舞台,更少更精致的产品线才适合这个舞台;厂商在参与电商平台的多种营销活动的时候,要考虑在未来的销量榜、关注榜、评论榜之中的位次和各种营销,并尽力用更好的产品和业绩抢占这些“优势资源”。

    以上两个例子,第一个是可以用“钱”解决的资源问题,第二个则不仅仅是一个资金投入那么简单的问题。这两类资源,以及未来随着互联网技术进入,可能出现的更多“电商稀缺”资源,都是品牌企业必须争抢的“战略资产”。

    产品历史销量数据、或者天猫的头条广告可能成为彩电企业的战略资产,这一点创维把握的非常好。双十一和国庆节期间,创维酷开电视抢占了很多“推广资源”,双十一之后创维更是在“吉尼斯销量纪录”上做起了文章,充分发觉电商和线上平台作为传播媒介和展示体验平台的价值,实现销售、展示和口碑传播的三重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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